推進跨省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是完善醫保制度、解決人民群眾突出關切的重要改革舉措。
通知明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十四五"的目標任務,2025年底前,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體系和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全國統一的醫保資訊平臺支撐作用持續強化,國家異地就醫結算能力顯著提升,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門診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數量實現翻一番等。
通知對住院、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費用跨省直接結算等政策進行統一,明確跨省直接結算時原則上均執行"就醫地目錄、參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先備案、選定點、持碼卡就醫"異地就醫管理服務流程;"先預付、後清算"異地就醫資金管理要求等。
通知進一步規範異地就醫備案政策,包括異地就醫備案人員範圍拓展到跨省急診人員和非急診且未轉診人員;統一備案有效期,有效期內參保人可在就醫地多次就診並享受直接結算服務;支持參保人員在備案地和參保地雙向享受待遇等。
此外,通知規範了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服務範圍,將急診搶救費用、住院期間院外檢查治療購藥費用和符合就醫地管理規定的無協力廠商責任外傷費用納入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範圍。允許參保人員在出院結算前補辦異地就醫備案,並享受跨省直接結算服務。
在協同業務方面,通知對經辦機構跨區域協同流程進行規範,建立就醫地與參保地協同處理問題的機制,提高地區間問題協同處置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要及時調整相關政策措施,確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國家政策相銜接。相關政策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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