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非公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為參保人員提供核酸檢測服務時,也按照上述政策執行。
杜鑫說,非公立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如協力廠商檢測機構、非醫保定點私立醫院等,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核酸檢測價格由機構自主制定。
據介紹,對於北京市規定的"應檢盡檢"人群,由政府委託協力廠商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的,由政府資金按照約定標準予以保障。
此外,對於"願檢盡檢"人群,杜鑫表示,在公立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照政府指導價標準個人自付檢測費用;在協力廠商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照協力廠商機構自主定價標準個人自付檢測費用。
杜鑫說,5月19日起,北京市進一步將"應檢盡檢"人群納入保障範圍,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的,按規定予以報銷,個人負擔部分由市區兩級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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