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坦桑尼亞主流媒體《每日新聞》報導稱,如果坦桑尼亞新的“國家土地政策”生效並取代1995年的政策,外國房地產開發商有望能在坦擁有自己的土地,建造房屋並出售。
根據1995年的土地政策,外國人不得在坦桑擁有土地,只能通過坦投資中心以投資目的獲得土地。坦土地、住房和人居發展部代理常秘庫斯魯卡博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新的政策旨在回應1995後出現的新挑戰,將建立國家土地管理和經營新機制。同時,新政策將賦予外國投資者土地所有權,有利於外國投資者在市場上銷售房屋。此外,新的政策將建立適當的土地補償機制,有助於解決土地糾紛。
根據1995年的土地政策,外國人不得在坦桑擁有土地,只能通過坦投資中心以投資目的獲得土地。坦土地、住房和人居發展部代理常秘庫斯魯卡博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新的政策旨在回應1995後出現的新挑戰,將建立國家土地管理和經營新機制。同時,新政策將賦予外國投資者土地所有權,有利於外國投資者在市場上銷售房屋。此外,新的政策將建立適當的土地補償機制,有助於解決土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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