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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區被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

中国证券网
2019-01-2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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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昨日受權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北雄安新區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要牢牢把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這個初心,緊緊圍繞創造“雄安品質”、建設“廉潔雄安”和打造推動高品質發展的全國樣板,進一步解放思想、勇於創新,賦予雄安新區更大的改革自主權,著力在創新發展、城市治理、公共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率先突破。

《指導意見》明確了未來發展目標,要把雄安新區建設成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京津冀城市群重要一極、高品質高水準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發揮對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領示範帶動作用,走出一條新時代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新路徑,打造新時代高品質發展樣板。

“強化創新驅動”被置於首位

《指導意見》從9方面入手部署了重點任務,提出了35條措施。其中,“強化創新驅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被置於重點任務首位。

《指導意見》提出,深入推進疏解到雄安新區的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改革。支援在京國有企業總部及分支機搆向雄安新區轉移,在疏解中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完善資產管理體制,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新區國有資產監管機制,率先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推動高端高新產業發展。支持雄安新區吸引北京創新型、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疏解轉移。創造有利於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新機制、新模式。嚴格產業准入標準,建立入區產業專案科學評估論證機制,制定雄安新區限制承接和佈局的產業負面清單,對符合新區定位和發展方向的本地傳統產業進行現代化改造提升,有力有序淘汰落後產能。

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

圍繞“完善城市治理體系,建設現代智慧城市”方面,《指導意見》提出了5條措施。

其中提到,構建新型住房供給體系。《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落實職住平衡要求,推動雄安新區居民實現住有所居。針對多層次住房需求建立多主體供應、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個人產權住房以共有產權房為主。嚴禁大規模開發商業房地產,嚴控周邊房價,嚴加防範炒地炒房投機行為。

《指導意見》還提出,探索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應用新技術創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設智慧高效宜居新型城市,實現城市管理網路化、數位化、智慧化。研究在雄安新區建設國家級互聯網骨幹直聯點,探索建設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

支持在雄安新區設立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指導意見》強調,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構築開放發展新高地,並對此也進行了一系列部署。

其中提到,支持在雄安新區設立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儘快放寬或取消股比限制。允許設立專業從事境外股權投資的項目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設立境外股權投資基金。創新本外幣帳戶管理模式,允許跨國公司總部在雄安新區開展本外幣資金集中運營。

《指導意見》還明確,雄安新區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財政、科技、金融等支持政策同等適用內外資企業。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金融領域負面清單以外事項實行內外資統一管理。放寬外匯資金進出管制,促進雄安新區投融資匯兌便利化,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雄安新區企業發行上市

《指導意見》提出,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創新投融資模式。為此制定了4條針對性舉措,其中亮點頗多。

在多管道籌措資金方面,《指導意見》稱,加大對雄安新區直接融資支持力度,建立長期穩定的建設資金籌措機制。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雄安新區企業發行上市、並購重組、股權轉讓、債券發行、資產證券化。支援在雄安新區探索推廣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等新型金融產品。

《指導意見》還提出,加大對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支持力度,單獨核定雄安新區債券額度,支持發行10年期及以上的雄安新區建設一般債和專項債。支持中國雄安集團有限公司提高市場化融資能力,規範運用社會化、市場化方式籌資,嚴禁金融機構違規向雄安新區提供融資。

在有序推動金融資源集聚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吸引在京民營金融企業到雄安新區發展。支持設立雄安銀行,加大對雄安新區重大工程項目和疏解到雄安新區的企業單位支援力度。研究建立金融資產交易平臺等金融基礎設施,籌建雄安股權交易所,支持股權眾籌融資等創新業務先行先試。研究在雄安新區設立人民銀行機構,推進綜合性、功能性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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