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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進口仍按個人物品監管 跨境電商迎來政策利好

中国财富网
2018-11-22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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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務院拍板:明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繼續“按個人物品監管”,這個行業想不火都難

“靴子終於落地,並且還附帶了好幾個暖寶寶。”——這是此刻跨境電商企業的內心感受:歡喜雀躍。

11月2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而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

這是兩年半以來,國務院第三次延長過渡期政策。

在跨境電商監管政策“靴子落地”的同時,國務院還為跨境電商行業贈送了四個政策“暖寶寶”。

一是將政策適用範圍從之前的杭州等15個城市,再擴大到北京、瀋陽、南京、武漢、西安、廈門等22個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

二是在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清單內商品實行限額內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按法定應納稅額70%徵收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範圍,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將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今後隨居民收入提高相繼調增。

三是按照國際通行做法,支持跨境電商出口,研究完善相關出口退稅等政策。

四是按照包容審慎監管原則,依法加強跨境電商企業、平臺和支付、物流服務商等責任落實,強化商品品質安全監測和風險防控,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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