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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有望“通車”,初期將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滬倫通不會影響A股估值

中国财富网
2018-10-1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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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倫通的基本業務模式與滬深港通有所區別。滬倫通是將對方市場的股票轉換成存托憑證(DR)到本地市場掛牌交易,“產品”跨境,但投資者仍在本地市場。滬倫兩市以藍籌為主,外資價值投資的風格偏好或逐漸引導A股市場投資趨於價值博弈。

證監會日前正式發佈《關於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的監管規定(試行)》,上交所根據該規定制定了配套業務規則,以保障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倫敦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以下簡稱“滬倫通”)業務順利實施。與此同時,華泰證券擬發首單全球存托憑證(GDR),滬倫通開通箭在弦上。此舉意味著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取得了重要進展。

有望在今年底“通車”

滬倫通包括東、西兩個業務方向。東向業務是指倫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掛牌中國存托憑證(CDR)。西向業務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倫交所掛牌全球存托憑證(GDR)。

境外發行人申請中國存托憑證首次在上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符合《存托憑證管理辦法》《監管規定》規定的中國存托憑證公開發行條件,並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公開發行中國存托憑證;發行申請日前120個交易日按基礎股票收盤價計算的境外發行人平均市值不低於人民幣200億元(根據發行申請日前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在倫交所上市滿3年且主機板高級上市滿1年;申請上市的中國存托憑證數量不少於5000萬份且市值不少於人民幣5億元。

個人投資者參與中國存托憑證交易的門檻包括: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帳戶及資金帳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30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不存在嚴重的不良誠信記錄;不存在境內法律、上交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禁止或限制參與證券交易的情形。

滬倫通的基本業務模式與滬深港通有所區別。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形象地說,滬深港通是兩地的投資者互相到對方市場直接買賣股票,“投資者”跨境,但產品仍在對方市場。滬倫通則是將對方市場的股票轉換成DR到本地市場掛牌交易,“產品”跨境,但投資者仍在本地市場。

業內人士表示,滬倫通有望在今年底“通車”。已有券商將發行GDR並在倫交所上市。9月25日,華泰證券公告稱,董事會已表決通過了“發行GDR並申請在倫敦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多份相關議案。公告顯示,其擬發行GDR的規模為所代表的基礎證券A股股票將不超過8.25億股,預計擬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5億美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資本金。

有效保護投資者權益

為了有效保護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在借鑒國際經驗基礎上,結合業務特徵,滬倫通制度規則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公平對待境內投資者,並引入了一系列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一是設置投資者准入門檻。要求證券公司為投資者,特別是個人投資者開通滬倫通下CDR交易許可權時,應當按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要求評估開通申請,並充分告知滬倫通CDR投資風險。

二是明確發行人法律責任。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參與CDR發行,依法履行發行人、上市公司的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是確保存托憑證基礎財產安全。要求存托人為存托憑證基礎財產單獨立戶,將存托憑證基礎財產與其自有財產有效隔離,不得侵佔、挪用存托憑證基礎財產。

四是保護境內投資者的知情權。要求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應當在中國境內設立證券事務機構,聘任熟悉境內資訊披露規定和要求的資訊披露境內代表,負責辦理滬倫通下CDR上市期間的資訊披露和監管聯絡事宜,建立與境內投資者、監管機構及交易所的有效溝通管道。

五是建立糾紛調解機制。要求存托協議明確約定因存托憑證發生的糾紛適用中國法律,由境內法院管轄。當滬倫通CDR投資者權利受到侵害時,境內投資者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存托協議約定,在境內法院向基礎證券發行人提起證券訴訟;或可以根據仲裁協定約定,向具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此外,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滬倫通東西雙向業務都允許DR與基礎股票按既定比例互相轉換,這是滬倫通實現兩地市場互聯互通的主要方式,有利於市場自主調節DR供需,保持DR與基礎股票的價格聯動。

價值藍籌會受追捧

滬倫通會對A股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這恐怕是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

在華創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王君看來,滬倫兩地市場估值差異是結構性的,在不同類別股票上,滬倫兩地各自擁有估值優勢。無論東向CDR還是西向GDR,如果選取相對本地市場同類股票擁有估值優勢的對方市場股票作為DR的基礎股票,那麼滬倫通項目不會對A股估值造成壓力。

“境外DR市場實踐表明,基礎股票價格對DR的價格具有主要引導作用。倫敦市場與A股市場相關性不高,極端情形下滬倫通CDR不會造成兩地市場波動‘共振’。”王君表示。

此外,市場關心的另外一個問題是,滬倫通是否會帶來A股新的估值博弈?業內人士認為,滬倫兩市以藍籌為主,外資價值投資的風格偏好或逐漸引導A股市場投資趨於價值博弈。

“一方面,A股估值水準目前處於合理區間,市場緊密監管下雙向跨國資金對估值影響有限;另一方面,滬倫通初期將以機構投資者為主,在藍籌股長期價值投資理念下,預計滬倫通將率先發行GDR或將是雙方交易所中基本面較好的藍籌股,藍籌股的擴充為國內投資者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選擇,基本面扎實的價值藍籌會更加受追捧。”王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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