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水準較低,發展中國家較多,基礎設施薄弱,電力市場缺口較大。目前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研究多集中於個別國家,本文研究旨在面向“一帶一路”沿線65個國家,重點考察其投資環境。本文定義了清潔能源項目的投資體系,設計了國別投資模型,認為海外投資應重點考量政治、經濟、法律、行業、社會、生態六大維度,結合西方各大評價機構的權威資料,運用綜合集成賦權法和層次分析法,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進行排序,篩選出最適合中國企業清潔能源投資的區位。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清潔能源投資國別體系構建
一、國別模型維度和指標的確定
本研究設定了政治、法律、經濟、行業、社會、生態六大維度。根據標準普爾、穆迪和惠譽國際、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經濟學人訊息部的指標選擇、評價方法以及資料可得性等因素篩選出14個指標層以及37個子指標,全面量化評估我國企業海外投資面臨的主要風險(見表1)。
政治維度所考量的是一國的政治環境是否優良、政局是否穩定以及對中國是否友好。本維度採用政府行政效率以及清廉指數來反映一國政治的體制;採用政府穩定性、政府有效性和外部衝突情況來體現一國政局穩定性;採用是否簽訂BIT(投資協定)、投資依存度以及與我國的外交關係來反映東道國對我國企業海外投資是否友好。一國政治體制效率越好、政局越穩定、與我國關係越友好,我國企業海外投資風險越低。
法律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法制水準是契約和產權保護的重要保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基礎相對薄弱,國內法制及外商投資法律的健全程度會影響到外商對其國的投資選擇。因此,國內法制由法律權利力度指數和司法及執法情況兩個指標來定義;外商投資法規由外商投資審批、營商便利指數和爭端解決機制三大指標來定義。國內法制越健全以及外商投資法規越詳細、公平,我國企業海外投資風險越低。
經濟維度顯示了一個國家投資環境的長期基礎,較好的經濟基礎是我國企業海外投資收益水準和安全性的根本保障。經濟維度設定的第一個準則是經濟基礎,包括工業總產值/GDP、經濟增長率、投資開放度和資本帳戶開放度,它們衡量一國的經濟規模與發展水準;第二個準則是償債能力,財政收支狀況可以反映出該國的財政實力,外債/GDP反映一國的債務動態,它們共同反映了一國償債能力。償債能力越穩健,經濟基礎越夯實,我國企業海外投資風險越低。
行業維度的設立是為了聚焦清潔能源行業,其分為三大準則層、九個影響因素。其中清潔能源資源稟賦、開發強度和消納條件反映了東道國清潔能源的供給端現狀;電力需求和電力缺口體現了東道國能源市場的需求端;行業政策、電價形成機制、是否簽署購電協議以及電費回收難易程度體現了一國電力行業政策的情況以及電力機制的完善程度。一國的清潔能源資源越豐富、能源需求越大、行業政策和電力機制越完善,我國企業的海外投資風險越低。
社會維度反映了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社會風險因素,良好的社會運行秩序能確保企業的有序經營。社會維度選擇文化包容性、受教育水準以及勞動力市場管制來衡量一個國家基本的勞動力素質以及社會文化包容程度;選擇宗教制度和內部衝突來衡量一國的社會安全程度。社會文化越包容、勞動力素質越高以及宗教衝突程度越低,社會越安全,我國企業的海外投資風險越低。
生態環境維度主要是考量東道國對於環境保護的程度。由於能源類專案在施工過程中難免會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也因此受到環保組織及環境政策的制約與限制,故引入生態維度對其進行考察。生態維度主要選擇由NGO力量和社會環保意識來定義國內環境狀態。政府環保力量由政府環保態度和環境規制強度來定義。國內的環保意識越強烈、政府的環保政策越嚴格,我國企業的海外投資風險越低。
二、國別投資模型權重的確定
為了權重設定的科學性進和權威性,本文選擇了綜合集成賦權法作為權重的確定方法。綜合集成賦權法是將客觀的決策模型和決策者給出的主觀權重偏好進行有機結合,最終顯示由主客觀共同決策下的權重。本研究在客觀研究時運用熵值法進行賦權,基於“一帶一路”的特殊性,有關專家們運用主觀層次分析法進行合理修正,共同探討出六大維度、各準則層和影響因素權重值。
使用熵值法可以精確的得出權重,具體的方法是:按假設本研究共有6個維度,14個準則層,37個影響因素,因此建立原始指標矩陣X=(xi)37,xi代表每個影響因素,i代表C層影響因素的層數。本文先用熵權法計算出C層權重,進而推導出B層與A層權重。
首先將各指標同度量化,計算每個影響因素的指標值比重pi:
之後計算出該影響因素的指標熵值ei:
其中,令k=1/lnm,ln為自然對數。
最後,評價各指標的權重wi:
由於客觀權重沒有考慮現實情況,只是依靠實際統計的資料得出的結果,因此由專家運用德爾斐法進行主觀賦權調整指標得分,得出各影響因素的權重比例,再進行逆推準則層和六大維度的權重(計算結果見表1)。
三、 指標資料收集以及標準化處理
1.資料收集
本研究將“一帶一路”沿線65個國家作為樣本,對其是否適合中國企業進行海外投資進行評價。為了保證資料獲得的準確性和一致性,指標資料大部分來自於三大評級機構(標準普爾、穆迪和惠譽國際)、大公(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EIU(經濟學人訊息部)、世界發展組織和世界銀行等國際知名評級機構。為全方面覆蓋“一帶一路”所有沿途65個國家,本評級體系資料採用原始型和評估型共兩類,摘取了11個世界大型資料庫資料。
2.資料標準化處理
指標資料包含原始資料和評估資料,需對其進行標準化處理。對於定量指標採取標準化的處理方法,而對定性指標的處理,本研究參考其他機構的量化結果以及具體國家具體分析的方式進行賦分。採用0.5-1標準化對資料進行處理,使標準化的結果落到[0.5,1]區間,這就避免了由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間的過大差距而導致零分的出現,最後乘以100,分數越高表示越適宜中國企業去其投資。轉換函數如下:
其中,xij*為將x進行標準化後的分數,x適宜值為對應風險最低的指標值,由於每個指標定義不同,有些指標資料越大越好,比如經濟增長率、電力缺口;有些指標越小越好,比如內部衝突、開發強度。因此對於不同指標,酌情選擇最適宜的分數,當某國指標分數與x適宜值越接近,其對應的分數越高,意味著該指標投資機會越好。
3.計算綜合評分
由此,設標準化後的數據為qij ,i代表影響因素的層數,j代表國家的列數,可設方程
將每一個影響因素標準化後的資料與其對應層的權重相乘即可得到其指標得分,將37個指標得分相加即得到各個國家的投資環境綜合評分。
“一帶一路” 清潔能源投資國別
機會判斷
一、計算結果
本研究在進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資料收集時,由於清潔能源資源匱乏、政局動盪以及未與中國建交等因素,排除了20個國家,然後對剩餘的45個國家進行指標資料分析,加權得出各個國家的綜合評分。本研究針對的是我國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清潔能源項目投資,且“一帶一路”大多是發展中國家,而選取的資料庫是世界型指標,因此導致最終得分過低,大多數國家在60分以下。
為了更好的反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實際情況,以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作為標杆,以我國分數為折合100分為標準,折算出各國的相對分數,45國的綜合評分(見表2)。
二、結果分析
總體來看,“一帶一路”沿線各國家投資機會評分存在較大差異。以中國為標杆,土耳其得分最高為88.57,東帝汶得分最低為42.42,35個國家分數在60分以上,其中10個國家分數在75分以上。研究可以發現,前10名的國家政治總體穩定,處於電力需求高峰期的階段。分數落在75-60之間的25個國家,部分國家經濟、社會、政治較為穩定,但電力需求一般,部分國家經濟較為落後,經濟增長速度緩慢,電費回收較為困難,故分值稍低。而60分以下的10個國家,大部分國家政治動盪不安、經濟發展較為緩慢、社會安全係數較低,不太適宜目前中國企業進行投資。
結 論
在“一帶一路”倡議提出的四年多來,越來越多的國家積極加入能源互聯網的合作平臺,共同打造互利共贏的局面,“中國威脅論”也不攻自破。
因此,中國企業大力推動電力行業海外基礎設施投資,對我國以及世界各國的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運用綜合集成賦權法與層次分析法考察了中國企業海外清潔能源投資的六大維度,結合專家意見共設定了14個準則層,37個影響因素以及其權重,全方位分析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海外投資環境。
經過來自標準普爾、穆迪和惠譽國際、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經濟學人訊息部等資料庫的權威資料處理,得到“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清潔能源投資區域排名,並列舉了45個國家的綜合評分,發現前35個國家的投資環境較佳,建議中國企業結合自身企業的特徵和前35國的國情擇機進行開發。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