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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進一步降低人才購房購車門檻

海口
2019-06-27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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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6月27日電(記者趙葉蘋)27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舉行完善人才住房、購車政策新聞吹風會,對實際引進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在購房購車方面進一步放低門檻,以鼓勵和支持各類引進人才在海南創業就業。

據悉,放寬人才購房購車限制的新政策是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在調研基礎上,經反復論證、多方徵求意見,並在之前制定的系列人才購房購車寬鬆政策基礎上,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補充通知》《關於進一步完善人才購車的補充通知》,兩個檔將于近期正式印發實施。

購房政策方面,實際引進並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所得稅或社會保險,且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對於經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和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限購政策進一步放寬,急需緊缺人才家庭成員均在海南無房的,本人可申請購買1套住房;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此前政策規定,未在海南落戶的各類人才,購房需要提供累計2年或5年社保或個稅證明。

購車政策方面,實際引進並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可申請購買新能源小客車;急需緊缺人才和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務1年以上的柔性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可按照海南本省居民同等條件申請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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