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住房保障局21日發佈房地產調控新政策,自3月22日零時起調整嘉興市本級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其中明確非本市戶籍家庭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50%。
根據政策,對申請購買首套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嘉興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於30%,非本市戶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於5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50%。
借款人在3月21日及之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在嘉興市住房保障局房地產交易系統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3月21日及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且能夠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帳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也仍按原政策執行。
此前,嘉興市區於2016年12月3日起實施住房限購政策,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截至目前,嘉興是浙江除省會城市杭州外,唯一一個啟動樓市調控的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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