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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成江西省限購第二城 暫停第三套房商業貸款

中国证券网
2017-03-15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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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月15日從贛州市政府網獲悉,3月14日,贛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應對贛州市當前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變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住房貸款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對購買第三套住房的,暫停辦理商業貸款。嚴格查處“首付貸”“過橋貸”等金融杠杆配資業務和“假按揭”違規行為,維護住房信貸市場秩序。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和提取。

《通知》明確要求,在中心城區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措施,抑制投資投機需求。新建商品房以網簽商品房認購協議時間為准;存量房以網簽合同時間為准。限購區域:章江南大道與鎢都大道交匯處起,向南至鎢都大道與客家大道交匯處,沿客家大道向西至與登峰大道交匯處,沿登峰大道向南至與贊賢路交匯處,沿贊賢路向西至黃金大橋,以上路段與章江形成的閉合範圍。限購措施:在中心城區(章貢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無住房(含住宅性質公寓,下同)或在中心城區非限購區域內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限購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下同);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中心城區逐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政策出臺後不能通過補繳認定),且在中心城區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單獨購買住宅。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據當前商品房成交、庫存等實際情況,進一步優化房地產用地的供應,住房庫存去化時間低於8個月的要加大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滿足市場需求,穩定市場預期。合理把控土地收儲出讓總量、結構及出讓的時序、節奏和區域分佈,土地供應須與商品房市場需求相協調。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土地交易市場情況和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要求,在房價熱點地區探索實施“限房價、競地價”、“價格熔斷機制”的供應方式。住宅用地的競買保證金比例按不低於宗地起始價的50%交繳,縮短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限,土地出讓金繳款期限調整為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繳清。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用地競買資金來源,嚴禁競買人利用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募集資金參與土地競買,發現違規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通知》還就加強存量住宅用地批後監管、推進“商改住”、嚴格商品住房預(銷)售管理、加強市場整治等方面的工作作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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