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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靈:制定標準規範財富管理業務

中国证券网
2017-08-2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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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財富管理50人論壇學術總顧問、清華五道口金融學院院長吳曉靈在中國財富管理50人論壇2017北京年會上表示,盤活存量、增加直接融資是新形勢下融資的方向,由專業機構進行集合投資更有利於提高社會融資的效率。

她提出,防範金融風險、發展財富管理市場,要從統一認識、完善法律以及制定標準三個方面來開展工作。

吳曉靈表示,統一認識是立法修法的前提條件。她說,區分金融產品性質的要素是風險承擔方式和收益的分配方式。銀行發行的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符合集合投資的所有特性,發行超過200份以上的產品應按公募基金管理。若不保本產品又保預期收益,是對市場紀律的扭曲,“銀行理財產品近30萬億規模,應該要對此統一認識,新老劃斷,正本清源”。

吳曉靈指出,不同資管產品的不公平競爭,根源是對產品性質的認識不同。要獲得公開平等的地位,關鍵是要認同銀行理財產品是一個集合投資產品,要有證券管理牌照,產品就具有了法律地位。

她表示,完善法律是奠定監管和行為規範的基礎。資產管理市場的混亂也來自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她建議,今後修《信託法》時,應給信託經營以單章,而且還應該在法律中明確,財產登記能夠對抗善意第三人;同時,將集合投資計畫擴大為證券,納入《證券法》調整範圍,按照發行和交易公開與非公開,制定資訊披露的要求和交易規則;第三,將《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為《投資基金法》,這樣有利於適應市場多層次融資需求,公募的投資範圍由法律規定,非公開募集的投資範圍由合同約定。

“應該相應制定基金估值準則,做一定調整。資產端放開時,在資金端應該適當提高投資人門檻。”吳曉靈說。

吳曉靈提出的第三個方面是制定標準,規範財富管理業務。資產管理市場是人力資本為主的市場,制定資產管理人員的資質標準和行為標準非常重要。“各類金融機構或獨立的資產管理機構,在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時,除應持有相關的牌照外,還應配備有相當水準資質的從業人員。”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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