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

分析報告:跨境電商發展迅猛 須規範管理提升監管效能

北京
2015-10-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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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引擎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管道。但我國電商發展也面臨一些制約因素,須進一步對經營主體規範管理,運用大資料等新技術提高監管效能。

――跨境電商發展迅猛 物流、支付和信用成為阻礙

我國跨境電商發展迅猛。國家外匯管理局最新統計顯示,僅2015年1-8月我國跨境收支交易額已是2014年全年的2.2倍。2014年,交易規模為4.2萬億元,同比增長33.3%,跨境電商出口和進口分別占85.4%和14.6%。在我國傳統貿易低迷的情況下,跨境電商發展潛力巨大。

為便利跨境外匯收付,順應跨境電商發展和百姓"海淘"需求,外匯局已將支付寶、財付通、易寶支付、拉卡拉支付等多家協力廠商支付機構納入跨境外匯支付試點。2015年1月,外匯局在全國範圍內推進該工作,進一步放寬對業務範圍的限制,並將網路購物單筆交易限額提高至等值5萬美元。

跨境電商經營模式不斷創新與發展,但也存在一些制約跨境電商發展問題。一是跨國物流服務落後。跨境電商需要更先進和完備的物流設施,因為它涉及到跨國境的倉儲、計稅、運輸等,為了使運輸過程損耗更小,速度更快,成本更低,需要建設一個合理高效的物流體系。而依賴于國際小包和國際快遞的跨境物流沖抵了電子商務的快捷和便利,嚴重制約了跨境電商的發展。

二是跨境電商支付安全存挑戰。目前,國家對於協力廠商跨境支付還沒有一部統一規範的管理制度,沒有明確其跨境業務範圍,沒有相對明確的保證金數值。與此同時,各國和地區的幣值及匯率不同,整個交易靠協力廠商支付來完成,使交易雙方難以知曉對方的金融狀況。

三是信用問題凸顯。由於各國法律存在差異,缺乏統一信用標示,各國信用管理體系不能很好地應用到跨境電商領域。一旦發生消費糾紛,跨國維權異常艱難。

――監管協調信用評價機制尚未建立

目前,在跨境電商的監管方面,監管協調機制尚未健立,信用評價也處於萌芽階段。 一是海關、商檢、工商等部門均根據各自職責對跨境電商開展監管工作,但往往都是從本部門職責出發,未能有效建立與暢通協調協作機制。多頭管理、重複申報等問題時有發生,行政執法資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

二是信用監管評價尚處萌芽階段。從國際上看,由於國家間的法律差異,各國的信用管理體系不能很好地應用到跨境電商領域。在我國,信用體系建設起步較晚,雖然《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已經頒佈實施,但還未能將過去一段時間內企業信用記錄納入到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對外公示,也未能將企業從事跨境交易的相關資訊向社會公示。

業內人士建議,跨境電商監管應該堅持規範為主、分類監管原則。比如,針對自營類電商,圍繞產品溯源和品質安全,注重線上線下融合監管;針對平臺類電商,聯動監管,入駐商家向平臺提供承諾,平臺向工商部門提供承諾、承擔連帶責任,分級分類落實平臺、入駐商家經營和管理責任;針對境外網站,暢通消費維權管道和途徑。禁止通過非法管道入境的商品在電商平臺銷售的行為。

跨境電商商品准入應引入"分類管理"理念,對國家明確規定不准銷售的物品,堅決禁止;對有限制的,如美國車厘子、智利櫻桃等,要求許可材料齊全;對不涉及安全、環保、衛生和反欺詐類別的,可自主、自由、便利開展跨境交易。

――規範管理 運用大資料等新技術提高監管效能

業內人士建議,完善對跨境電商的監管需要加強對經營主體的規範管理,採取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以及運用大資料等新技術提高跨境監管效能。

加強經營主體規範管理。推進跨境交易個人網店登記試點,鼓勵跨境電商經營主體註冊登記,更好地落實網店實名制。通過網路抽查和實地檢查,對轄區跨境電商經營主體"亮照亮標"情況全面排查,進一步完善跨境經營主體資料庫。配合相關部門實施跨境電商經營主體備案管理制度,突出經營企業品質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商品品質安全風險監管,依法打擊跨境交易非法主體網站。

北京市工商部門建議,探索建立"跨境電商禁售商品"負面清單制度。指導經營主體加大入境銷售商品商標查驗力度,對於未在中國註冊的,及時檢索相同或近似商標在中國的註冊情況,採取有效措施規避侵權風險。

運用大資料加強跨境電商監管。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加強與海關、商檢、稅務、外匯等部門的資料共用,建立整合涵蓋註冊備案管理、行政許可管理、日常監管、應急管理、稽查執法、信用評定等大資料的資訊平臺。對相關資料定期進行分析,研判跨境電商近期存在的主要風險點,指導電商平臺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對其掌握的交易資料、支付資料、物流資料進行分析,積極發現涉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探索跨區域監測、監管協作機制,實現工商總局與各地執法資料的整合。

應用新技術提高跨境電商監管效能。北京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相關負責人說,結合跨境交易特點,建立違法行為特徵語義庫,按違法行為類別定期開展搜索,有效發現違法線索。應用網頁留證、電子證據現場取證設備等新技術、新裝備,嚴厲打擊誇大宣傳、虛假促銷、貨不對板、團購欺詐、霸王條款等違法行為以及"刷單""刷信用""刪差評"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探索運用資訊技術建立國家間打擊跨境非法交易協調機制,合力推動跨境電商的健康發展。

建立跨境電商信用評價體系。結合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制度,完善跨境交易信用征信、信用評價、信用服務等領域的制度規範,推動建立信用認證體系。綜合多方信用基礎資料,建立跨境電商信用資料庫、信用監管系統和負面清單系統,形成跨境電商平臺、平臺經營戶、物流企業及其他服務企業的基礎資料,實現對買賣雙方的身份認證、資質審查和信用評價。

加強部門協作,提升跨境電商監管合力。依託電子口岸平臺,加強與海關、商檢、郵政、銀行等部門的互聯互通,積極推動建立"單一窗口"平臺。建立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開展跨境電商綜合監管,在推動部門間品質檢測互認、共同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完善社會組織共治機制。充分鼓勵電商企業界、行業協會、非營利性組織、協力廠商評價機構等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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