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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能源企業創新投資模式研究

新华丝路网
2019-01-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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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國際能源合作是“一帶一路”倡議的重點內容之一。一方面,國內能源需求增速放緩導致的富餘產能要求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以尋找新市場、配置資源、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一帶一路”沿線地區豐富的能源資源並未得到充分開發,地區石油和天然氣剩餘探明儲量分別占到世界總儲量的57%和78%,沿線國家清潔能源總量超過全球一半。

能源企業對外投資整體上屬於國家戰略主導型投資,選擇什麼樣的投資模式,不僅是能源企業對外投資的重大決策問題,而且是國家對外戰略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經濟、政治、法律等各個方面差異較大,部分國家政局動盪、法律缺失,投資風險較高,傳統能源投資模式難以適用,亟需創新傳統投資模式,以適應新環境,應對新風險。

“一帶一路”沿線能源投資的主要挑戰

基於跨國公司理論,企業海外投資模式的選擇主要受三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國家層面因素,如東道國市場規模、東道國所有制結構、東道國法律和制度環境、母國和東道國的文化差異等;二是產業層面因素,如產業技術水準、產業多元化、產業集中度等;三是企業層面因素,如企業的研發能力和管理組織能力、企業的跨國經營經驗、企業的國際性策略等。基於中國能源企業在“一帶一路”投資影響最大的主要是市場變化,所以本文認為“一帶一路”能源投資模式的主要挑戰是國家層面因素。

一、政治局勢動盪,政策不穩定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多處於政治轉型時期,在制度體制上存在差異,地區國家的意識形態多樣,矛盾衝突不斷等諸多特點。沿線地區更是地域政治衝突熱點區域,受大國地緣政治、種族衝突、恐怖主義的其他因素的影響,許多國家政局變化頻繁,內戰衝突不斷。政治動盪帶來商業環境變化,也影響了各國政策的正常執行。東道國以公共利益、環境保護等為理由變更國內的某些政策,對來自外國的直接投資進行管制,部分外國投資者正在投資的項目被迫叫停等問題時有發生。

二、經濟基礎薄弱,發展水準較低

“一帶一路”沿線多為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基礎設施建設較為落後,產業結構單一,存在著一定的經濟風險。經濟發展水準低下帶來的首要問題就是建設資金來源的不確定性。“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基礎設施投資具有週期長、資金需求大的特點,沿線國家普遍缺乏充足的資金用於國內基礎實施領域投資。

三、民族宗族林立,非傳統不安全因素突出

“一帶一路”沿線很多國家是以宗教為主導的社會,在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各具特色,部分國家有很多不為中國企業所瞭解的文化禁忌,尤其是許多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和地區,教派眾多,意識形態差異較大,在進行對外投資合作的過程中不確定因素較多。

海外投資模式

中國能源企業海外投資模式主要分為綠地投資模式和跨國並購模式。

一、中國能源企業海外投資模式的主要類型

1.綠地投資模式

綠地投資模式是指在擁有能源資源的東道國當地建設電站、油廠等,專案建設完成後按投資約定對項目進行運營管理,獲得投資回報。與跨國並購相比,綠地投資模式受東道國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相對較少,能促進東道國就業的增長,具有互利共贏的優勢,但專案建設週期較長,企業面臨的不確定風險較大。

2.跨國並購模式 

跨國並購模式主要是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或者並購成熟的資產,這種方式的優點是不用承擔建設週期較長的壓力,能有效利用已有資料規避風險,可以快速進入目標市場,這種方式為現金充足的非能源企業獲得能源資產創造最為有利的機遇,但並購後的企業融合任務較重。

二、中國能源企業海外投資模式的實踐局限性 

1.投資主體單一化

中國能源企業傳統投資模式的第一大問題就是投資主體單一化,多以國有企業為主。這一投資方式不僅頗為國際社會所詬病,而且還成為中國國有企業海外並購的一大障礙,被並購企業母國擔心這些收購方的政府背景將損害其經濟安全,人為設置法律和程式審查障礙阻止中資企業投資。 

2.投資規模理想化

受經濟發展水準較低影響,“一帶一路”線沿線發展中國家的財務狀況、市場容量及其經濟管理能力都相對有限,但中國海外投資者經濟能力相對較強,通常青睞於大型能源項目。但大型能源項目從項目規劃到產出週期較長,傳統投資模式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可能會遇到東道國無法償還債務的問題,導致中資企業投資方難以實現預期收益。中國能源企業在考慮專案自身盈利能力和可持續運營的情況下,還要綜合考慮東道國的經濟承受能力和市場容量,不可以本國的投資經驗來理想化投資規模。

3.惡性競爭比較嚴重

部分中資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為了擴大市場規模、盲目惡性競爭,刻意打壓對手,存在投資決策非經濟化的問題,經常出現一個投資專案,眾多中國投資方互相競價的問題,影響了國家的整體利益和中資企業的自身形象。

海外投資模式的創新路徑

一、能源投資模式創新的基本原則

1.堅持互利共贏原則

能源項目建設作為“一帶一路”倡議合作重點之一,是“一帶一路”建設取得成功的重要標誌。因此,在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必須始終堅持與東道國共同商定能源項目重大事項,共同參與能源專案建設、共同分享及承擔項目建設與運營帶來的收益與風險的原則。

2.堅持市場化原則

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將會面臨不同國別、不同屬性的能源專案,不管是公益性項目還是商業性項目,都應該堅持按照國際市場慣例進行項目投資管理,以項目公司為載體進行專案全壽命週期的運作。 

3.堅持因地制宜原則

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將會面對不同目標市場、不同發展水準與需求的國家,不同性質與特點的能源項目等,因此,應堅持“因地制宜、量身定做”的原則,為每個境外投資專案制定符合東道國需求意向以及與其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的投資模式。

二、能源投資模式的創新方向 

1.從單純追求收益率向互利共贏模式轉變

海外能源投資要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考慮項目收益最大化的同時,也要提升項目在促進東道國可持續發展,增加就業率,改善基礎設施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站在可持續發展觀的戰略角度,深度融入“一帶一路”沿線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沿線投資互利共贏。

2.從單打獨鬥向協同合作模式轉變

與國內同行業協同出海,形成利益共同體,避免國內企業海外投資的惡性競爭。重視協力廠商合作,與國際領先能源企業、東道國成熟企業或國際資本形成戰略同盟,共同開發“一帶一路”市場,取長補短,降低風險和成本。

3.從單一環節合作向全產業鏈合作模式轉變

中國能源企業海外投資主要集中在施工、設備供貨等前端業務,在規劃、運營、技術和管理諮詢等後端環節參與較少,缺乏提供全產業鏈綜合服務的能力。未來中國能源企業應發揮技術、標準和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打造具有全產業鏈一體化服務能力的跨國能源企業,帶動上下游產業鏈“走出去”。

三、能源投資模式的創新路徑 

1.投資主體創新 

中國能源企業傳統投資模式的投資主體較為單一,多為獨立投資,不利於風險分散,尤其是在“一帶一路”這樣投資風險較大的市場環境下,該種投資模式的弊端更加凸顯。聯合東道國企業、聯合跨國公司和國際財團的模式開發專案,實現利益共用,風險共擔。 

與東道國企業聯合投資有利於充分利用東道國企業擁有的優勢資源,減少東道國政府和民眾對外來資本的抵觸,充分發揮其自身與政府、民眾之間的溝通優勢;與跨國公司聯合投資可充分利用跨國公司的先進技術、管理模式和風控體系;與國際財團聯合投資有利於緩解投資融資壓力和市場進入限制,充分利用國際財團的資金優勢、項目機會的判別能力和國際影響力,有效規避風險。

2.投資方式創新

傳統單一投資方式的能源投資模式較於具有較強風險不確定性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缺乏靈活性和機動性。綠地投資模式前期投入大,後期回收投資收益風險較大;並購投資容易受到東道國法律限制,進入難度大;介於各種投資模式的缺點,可以結合各國實際特點因地制宜的採取各種能源投資組合,利用綠地投資優先佔領目標市場,利用並購模式獲得資產經營收益權。

3.能源消納方式創新

傳統能源消納尤其是電力消納主要是就地輸入東道國市場,但由於“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市場容量有限,投入資金的回收壓力較大,甚至一些國家本土該項能源的市場供給量已經飽和,可能會造成能源冗餘的情況。為此,建立周邊國家能源互聯互通顯得非常重要,可以有效解決能源冗余,資源與市場不匹配等問題。

海外投資模式創新的實踐案例

在國家大力實施“一帶一路”倡議,全球基礎設施建設互聯互通不斷深入的戰略背景下,投資開發巴基斯坦吉拉姆河流域梯級水電站,對深入開發巴基斯坦電力市場,促進中巴兩國友誼,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意義。三峽集團全資子公司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從上世紀60年代就在巴基斯坦開展承包業務,先後完成了多個專案建設。“十二五”期間,三峽集團不斷加快在巴業務戰略轉型,充分發揮自身流域開發優勢,組織國內水電規劃設計單位,從專案前端和策劃階段開始介入,以少量的投入,為獲得流域開發權創造了先機,成功獲得了吉拉姆河流域三個梯級水電站的開發權。

上述水電站專案建成後,將極大改善巴基斯坦電力嚴重短缺的現狀,為巴基斯坦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電力支撐,實現了互利共贏的開發模式。同時,基於因地制宜的投資原則,吉拉姆河專案的投資模式有以下幾點創新。

首先,投資主體上的創新。該項目由三峽集團與絲路基金、世界銀行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共同成立中國三峽南亞投資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的融資、設計、建設及運營,創建了與國內外知名投資企業合作投資的新模式。

其次,開發模式創新。從專案前端和策劃階段開始介入,以少量的前期投入獲取流域開發權的先例。三峽集團以為巴基斯坦開展流域規劃為切入點,逐步獲得吉拉姆河流域有關電站的開發權。

三是實現了水電產業鏈上下游單位編隊出海,實現了互利共贏。在巴基斯坦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三峽集團聯合國內設計諮詢企業、施工建設企業、裝備製造企業和關聯產業的相關企業,組建“中方聯盟”,以投資為主線,帶動中國的設計標準、水電技術、機電產品、工程施工、運營管理、理念文化等在巴快速開花結果,成為巴基斯坦清潔能源領域全產業鏈方案的提供者。

(胡磊闖、周強單位:三峽國際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劉然、鄭子煒單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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