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東布羅夫斯基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為應對當前經濟挑戰、維護關鍵資產、保護集體安全,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需要緊密合作。
這是首份歐盟層面的外資審查制度。根據這一框架,歐盟成員國需向歐委會彙報已有的外資審查制度,各成員國和歐委會之間需建立資訊交換機制,各成員國和歐委會需具備對外國投資迅速反應並發表意見的程式,更新對歐盟利益有重要意義的專案清單等。歐委會可向成員國提出指導性意見。歐盟成員國仍將保留允許或叫停外國投資專案的最終決定權。
歐委會2019年3月通過外國投資審查框架,一年多來歐盟成員國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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