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七部委發文重點督查3億美元以上對外投資

中国证券网
2018-01-26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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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國企業對外投資將擁有更加完備的政策和制度體系。1月25日,商務部等七部委聯合印發《對外投資備案(核准)報告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主管部門將對六種對外投資情形進行重點督查,包括:中方投資額等值3億美元以上的對外投資企業和專案;敏感國別(地區)、敏感行業的對外投資;出現重大經營虧損的對外投資;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及群體性事件的對外投資;存在嚴重違規行為的對外投資;其他情形的重大對外投資。

中國產業海外發展協會秘書長和振偉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檔來看,督查對象基本鎖定為央企和國企。國企和央企的海外投資不僅數額巨大,也代表著國家的形象,加強對這類企業的督查,意義十分重大。

實現全口徑管理

按照《辦法》的要求,對外投資備案(核准)報告工作由各部門分工協作,實行管理分級分類、資訊統一歸口、違規聯合懲戒的管理模式。商務、國資、金融等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能依法開展境內投資主體對外投資備案(核准)報告等工作,按照“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原則形成監管合力。

商務部合作司負責人表示,此次監管對象既包括非金融類對外投資又包括金融類對外投資,實現了全口徑對外投資管理。資訊統一歸口是指由商務部牽頭對投資備案(核准)資訊統一匯總,各部門定期將資訊和報告匯總給商務部。

違規聯合懲戒具體包括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由商務部會同主管部門視情採取提醒、約談、通報等舉措;另一個層面是指如發現境內投資主體存在偷逃稅款、騙取外匯等行為,管理部門將把有關問題線索轉交稅務、公安、工商、外匯管理等部門依法處理。

和振偉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過去海外投資企業存在非理性投資行為,大多數集中在民營企業身上,此前國家發改委會同商務部等部門印發《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經營行為規範》,對民企海外投資行為形成有效監管。央企、國企同樣也需要形成一套完備的管理機制。此次七部委印發的檔,是從制度層面對加強境外投資行為監管的補充和進一步完善。

掌握投資資金真實去向

商務部合作司負責人介紹,目前,商務部等部門實行“備案為主、核准為輔”的管理方式。為深化簡政放權,商務部等部門將在此基礎上積極推進“鼓勵發展+負面清單”管理方式,負面清單明確限制類、禁止類對外投資行業領域和方向。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所謂“鼓勵發展+負面清單”的模式,就是在以前的基礎上,把境外投資設置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四大類。“其中,負面清單有兩張,一張是限制類負面清單;一張是禁止類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以外實行備案,負面清單以內實行審核。”

“在過去,只要是負面清單外的行業,就可以自由去做了。但現在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鼓勵類和允許類,鼓勵類行業,在未來境外投資中不排除會享受到更多政策紅利。而被列入負面清單內的,至少來說是國家不鼓勵的行業。”白明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辦法》明確規定,對於境內投資主體投資到最終目的地企業的路徑上設立的所有空殼公司,管理部門均不予備案或者核准。

對此,商務部合作司負責人介紹,不對空殼公司進行核准和備案是遵循對外投資備案實行最終目的地管理原則。這種“穿透式”管理有利於掌握對外投資資金真實去向,同時也有利於政府部門為對外投資企業提供精准服務和保障。但這種管理不是無限穿透,最終目的地企業再開展的投資活動不屬於現行對外投資管理範疇,無需辦理對外投資備案或核准手續。

和振偉認為,“最終目的地管理”原則有利於監管部門掌握對外投資資金的真實去向,同時也有利於政府部門及時發現投資企業面臨的問題和困難,為企業海外投資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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