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更多引入市場機制,多措施提高投資效益
投融資體制改革將迎來更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根據國家發改委此前確定的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今年將要出臺政府投資條例。多位元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每年數萬億規模的政府投資管理的法制化水準將隨著條例的出臺大大提升。具體內容方面,條例將強化全口徑的政府投資計畫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的監督評價,並將更多地引入市場機制等。
國家發改委投資研究所體制政策室主任吳亞平告訴記者,政府投資條例將是一個“軟硬結合”的條例。從“軟”的方面來看,政府投資專案建設管理工作,將更多地引入市場機制,甚至很多工作可以直接交由市場主體承擔,政府主要依法實施監管,並且提高政府投資服務水準;從“硬”的方面來看,將強化全口徑的政府投資計畫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的監督評價。對整個投融資體制改革而言,採取多種措施加強政府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決策水準和提高投資效益是大的改革主線,同時要大力推進投融資機制創新,推廣運用PPP(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產業基金等新的投融資模式。
據瞭解,政府投資立法進程已啟動超過十年。
此前記者在採訪相關專家時獲悉,從大方向上看,政府投資審批有望向地方放權,如適當加大地方政府的投資管理許可權,適當減少中央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管理許可權,原則上是“誰投資、誰決策”。但因為政府投資範圍難以確定,加上中央和地方的投資管理許可權按專案限額、行業類別還是按所有制性質劃分還存在分歧等一系列原因,條例的制定一度進程緩慢。
有專家告訴記者,政府投資分為四類:一是財政直接投資,如公益性事業;二是政府對國企的投資;三是資本金、股本為國有的國企再投資;四是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而進行的間接投資,如通過財政杠杆吸引社會投資。
政府投資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原副院長馬曉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2016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為60.6萬億,其中民間投資約占三分之二,其餘都是國有投資。而在國有投資中,政府投資約占15%左右,總量有數萬億。
吳亞平表示,政府投資條例的出臺,無疑將大大提升政府投資管理的法制化水準,這對優化政府的投資方向,促進政府投資科學決策,提高政府投資效率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對於政府投資未來的方向,馬曉河表示,“政府投資應該重視科技創新產業發展,尤其是發展實體經濟所需要的關鍵性和基礎性的領域,包括傳統產業改造以及新興產業成長等方面,國家應該支持與鼓勵。”但馬曉河同時也提醒,在投資過程中如何協調市場和政府的關係將是一大挑戰。
對於政府投資目前面臨的挑戰,吳亞平說,“政府投資一直存在多頭管理、分散管理和管理制度規則不統一的問題,缺乏統一的政府投資計畫,從而分散了政府有限的財力,不利於集中力量辦大事特別是‘補短板’。因此,如何通過有限的政府投資資金,調動社會資本投資傳統的政府投資項目,是出臺條例必須要關注的問題。”此外,政府的投資決策機制如何進一步完善,政府投資專案建設管理過程中如何更好地引入市場機制從而提高效率等具體問題,都亟待解決。
記者瞭解到,除了要出臺政府投資條例外,在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方面,我國今年還出臺了《企業投資專案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明確提出將精簡前置審批、優化審批程式,對大部分企業投資專案實行備案管理。今年在一定領域、區域內先行試點企業投資專案承諾制,發揮規劃政策對投資的規範引導作用,探索創新以政策性引導、企業信用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此外,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的PPP立法也已經被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計畫並作為重點工作,下一步將會加快推動相關條例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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