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對2016年全國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部署。《工作安排》從健全法規標準入手,突出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監管體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準,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制度。全面宣傳貫徹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執法檢查,制修訂一批重點食品安全標準和農藥獸藥殘留標準,推動加大食品摻假造假行為刑事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健全覆蓋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重點產品追溯體系,推動建立企業責任約談常態化機制,開展食品安全承諾行動,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工作安排》強調,要加強源頭治理,確保"產"得安全。實行嚴格的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落實食用農產品種植、畜禽水產養殖等環節管理制度,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嚴肅查處非法添加違禁藥品、病死畜禽收購屠宰、農資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大氣、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對食品安全的影響。
《工作安排》提出,要加強全過程風險防控,突出重點問題綜合整治。持續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和嬰幼兒輔助食品、乳製品、肉製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產品的監管,著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加強進口食品品質安全監督檢查。規範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經營和互聯網食品經營。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以及學校食堂和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安排》強調,要加快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增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專業性和系統性。實施以現場檢查為主的監管方式,推動監管執法力量下沉,確保基層監管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強化食品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力度,將食用農產品品質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核範圍,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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