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策發力促外貿穩增長 剔除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11個

北京
2015-11-1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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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海關總署10日發佈公告,對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進行調整,共計剔除11個十位元商品編碼。其中包括銀礦砂及其精礦從進口禁止目錄中剔除,涉及5種鉍產品從出口禁止目錄剔除等。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此次加工貿易禁止類目調整與11月9日深改組通過的《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基本一致,要求提升中國加工貿易發展," 此外,他表示這次放開還有以下幾層原因和背景:第一,由於當前外貿形勢較差,加工貿易從原來的半壁江山降到現在的30%左右,加工貿易下降速度太快,發展加工貿易成為中國穩外貿政策的重要抓手。第二,要進一步開放負面清單機制,這也是未來中國談判建設更多自貿區的訴求,減少負面清單專案。第三,今年9月,中國向世貿組織提交《貿易便利化協定》的接受書,本身就需要減少禁止類專案,在加工貿易方面為大家提供更多便利,這也是與未來貿易便利化方向吻合的。第四,隨著政府職能轉變,進出口不能一味禁止,國家也要減少政府管制,轉變政府職能。第五,到2018年,中國將正式實施禁止准入類和限制准入類負面清單,現在也是提前推進這方面的監管政策準備。第六,目前中國產業發展水準也逐步提高,有些產品過去是禁止的,現在有這個條件水準去做好,這也是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在剔除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名單中,有金屬鉍下面的5個商品編碼,包括了高純度未鍛軋的鉍及其廢料、粉末等。 這次進一步放開鉍的出口管制,或將意味著國家對市場監管方式的轉變。白明指出,隨著政府職能轉變,進出口不能一味禁止,國家也要減少政府管制,轉變政府職能。而中國產業發展水準也在不斷提高,為開放部分產品出口提供了條件。

在9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上,審議通過了《關於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會議指出,要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創新驅動和擴大開放為動力,深化加工貿易體制機制改革,建立健全與開放型經濟相適應的管理體系,逐步變大進大出為優進優出,推動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這意味著對加工貿易技術含量和環保標準也被提上議程。

這次的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調整公告中也顯示,將把"目錄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屬於高耗能、高污染的產品以及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產品剔除。" 甲基環氧乙烷(氧化丙烯)就是其中之一,但是檔規定,僅允許直接氧化法(HPPO工藝)生產出口的氧化丙烯,其他仍按禁止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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