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劉慧)中國證監會近日依法對3宗內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證監會依法對蔡偉強、黃茜萍、龍煜文內幕交易"銀禧科技"案作出行政處罰,對蔡偉強、黃茜萍沒收違法所得1250余萬元,並處以3752余萬元罰款,對龍煜文沒收違法所得3090余萬元,並處以9271余萬元罰款;依法對屈振興內幕交易"中安消"案作出行政處罰,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依法對劉有國、曹冬芳、冷濟偉內幕交易"*ST南電A"案作出行政處罰,對劉有國沒收違法所得46376元,並處以近14萬元罰款,對曹冬芳沒收違法所得24219元,並處以6萬元罰款,對冷濟偉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並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案件中,在銀禧科技擬收購興科電子66.2%股權的內幕資訊公開前,蔡偉強、黃茜萍、龍煜文與內幕資訊知情人聯絡,同時大量買入"銀禧科技",交易行為明顯異常。在中安消擬進行資產收購的內幕資訊公開前,屈振興與內幕資訊知情人多次聯絡,並利用他人證券帳戶交易"中安消",相關交易行為明顯異常,與內幕資訊高度吻合。在2016年*ST南電擬開展重大資產重組的內幕資訊公開前,冷濟偉、曹冬芳、劉有國三人或為內幕資訊知情人,或與內幕資訊知情人存在特定關係和聯絡接觸,利用內幕資訊交易"*ST南電A",構成證券法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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