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證監局發佈兩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對袁媛、唐安林內幕交易重慶宗申動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宗申動力”)股票案進行了詳細披露,對當事人袁媛、唐安林分別處以40萬元、10萬元罰款。
經查,宗申動力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收購大江動力100%股權,該內幕資訊形成不晚於2017年8月3日,公開於2017年8月23日。袁媛、唐安林與內幕資訊知情人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頻繁接觸、通話,並在這一消息依法公開前進行了證券買賣操作。
2017年8月11日至8月22日,袁媛操作“袁媛”“楊某玉”帳戶累計買入“宗申動力”141.61萬股,成交金額1063.55萬元。扣除傭金、印花稅後,帳面和實際虧損合計34.98萬元。
唐安林控制使用“唐安林”帳戶,於2017年8月18日委託買入“宗申動力”17.98萬股,買入金額135.57萬元。2018年3月21日,“唐安林”帳戶賣出全部“宗申動力”,扣除傭金、印花稅後,實際虧損30.2萬元。
袁媛、唐安林的操作行為均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的行為。綜上,四川證監局決定對袁媛處以40萬元罰款,對唐安林處以10萬元罰款。
經查,宗申動力擬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相結合的方式收購大江動力100%股權,該內幕資訊形成不晚於2017年8月3日,公開於2017年8月23日。袁媛、唐安林與內幕資訊知情人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頻繁接觸、通話,並在這一消息依法公開前進行了證券買賣操作。
2017年8月11日至8月22日,袁媛操作“袁媛”“楊某玉”帳戶累計買入“宗申動力”141.61萬股,成交金額1063.55萬元。扣除傭金、印花稅後,帳面和實際虧損合計34.98萬元。
唐安林控制使用“唐安林”帳戶,於2017年8月18日委託買入“宗申動力”17.98萬股,買入金額135.57萬元。2018年3月21日,“唐安林”帳戶賣出全部“宗申動力”,扣除傭金、印花稅後,實際虧損30.2萬元。
袁媛、唐安林的操作行為均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的行為。綜上,四川證監局決定對袁媛處以40萬元罰款,對唐安林處以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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