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本市場1月30日迎來了科創板和註冊制試點改革方案。證監會當日發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上交所配套業務規則隨即開始公開徵求意見。這項將深刻改變中國資本市場的制度設計有哪些亮點和突破?一起來看!
誰能上?5套更包容指標 虧損企業可上
科創板來了,哪些科創企業能上?改革方案明確了科創板聚焦的行業,將重點支援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資料、雲計算、人工智慧和製造業深度融合。
科創板根據科創企業特點,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允許符合科創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同時,科創板引入“市值”指標,與收入、現金流、淨利潤和研發投入等財務指標進行組合,設置了5套差異化的上市指標,可以滿足財務表現不一的各類科創企業上市需求。
註冊制試點怎麼搞?信披核心凸顯 明確時間預期
註冊制試點怎麼搞是市場關注焦點之一。改革方案明確,合理制定科創板股票發行條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資訊披露規則體系。上交所負責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證監會負責科創板股票發行註冊。證監會將加強對上交所審核工作的監督,並強化新股發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在試點註冊制過程中,上交所還將設置科創板上市委員會與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
上交所表示,將著重從投資者需求出發,從資訊披露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角度開展審核問詢,督促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資訊。與此同時,明確審核時限,穩定市場預期,實行全程電子化審核,向社會公佈關鍵節點的審核進度時間表,強化審核結果的確定性。
出口如何暢通?退市“三個更嚴”
科創板和註冊制試點要推進,必須暢通退市出口。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科創板退市制度的設計中有“三個更嚴”。
標準更嚴。不僅明確重大違法類退市情形,還多維度刻畫“空心化”企業的基本特徵,不再採用單一的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同時增加資訊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程式更嚴。簡化退市環節,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程式,對應當退市的企業直接終止上市。壓縮退市時間,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已退市企業想再上市?要重新提出申請、接受審核,但因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永久退出市場。
執行更嚴。“空心化”企業粉飾財務資料規避退市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科創板退市制度對此特別規定,如果上市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與主營業務無關,有證據表明公司已經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將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啟動退市。
發行價格怎麼定?全面採用市場化定價
股票發行定價一直是A股市場的一個難題。這次,科創板將建立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市場化詢價、定價和配售機制。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科創板對投資者的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要求更高,取消了直接定價方式,全面採用市場化的詢價定價方式,將首次公開發行詢價物件限定在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七類專業機構。
值得關注的是,科創板擬允許發行人保薦機構的相關子公司等主體作為戰略投資者參與股票配售,並設置一定的限售期。也就是說,券商保薦企業上科創板,需要和投資者一樣拿出真金白銀來買所保薦企業的股票,這也是為了讓券商更盡責。
如何交易?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針對科創企業業務模式新、不確定性大等特點,科創板對交易機制進行了創新,以平衡“防止過度投機炒作”和“保障市場流動性”的關係。
與現有市場不同,科創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為儘快形成合理價格,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與此同時,科創板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以滿足投資者在競價撮合時段之外以確定性價格成交的交易需求。
為提升市場流動性,科創板不再要求單筆申報數量為100股及其整倍數,最低單筆申報數量提高為200股,可按1股為單位進行遞增。
此外,為提高市場定價效率、改善“單邊市”等問題,科創板股票自上市後首個交易日起就可以作為融券標的。
誰能買?資金門檻50萬元還要有兩年經驗
科創企業商業模式較新、業績波動可能較大、經營風險較高,對科創板投資者的投資經驗、資金實力、風險承受能力和價值判斷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為此,科創板設立了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證券帳戶及資金帳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不符合這些條件的投資者,可以通過買公募基金等方式參與科創板。
如何持續監管?更合理的減持和激勵制度
科創企業高度依賴創始人以及核心技術團隊,保持股權結構的相對穩定至關重要。從股份減持著手,科創板進行了更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
根據規則,為保持控制權和技術團隊穩定,科創板公司控股股東在解除限售後減持股份,應當保持控制權穩定和明確;適當延長核心技術人員的鎖定期,上市後36個月不得減持股份。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上市時尚未盈利的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在公司實現盈利前不得減持首發前股份,但公司上市屆滿5年的不再受此限制。與此同時,科創板也為創投基金等其他股東提供了更為靈活的減持方式,以便利創投資金退出,促進創新資本形成。
另外,科創板在股權激勵制度設計方面也進行了創新,包括擴展股權激勵比例上限與對象範圍,提高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靈活性,提升股權激勵實施方式的便利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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