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交所11月21日消息,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股東的減持行為,今年5月27日,中國證監會修訂發佈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步出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以下並稱減持新規)。減持新規是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的重要舉措,對於引導理性投資、保護投資者權益和維護市場秩序,具有重要、長遠的意義。實施近半年來,減持新規在規範股東減持、封堵制度漏洞等方面,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完善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重塑市場生態
突出規制重點,促進大小股東間共生共榮、利益趨同。每個企業都有一定的發展週期,其經營價值必須在長週期才能得到檢驗。如果允許大股東在企業經營頂點清倉減持,公司未來的經營風險很可能由接盤的公眾投資者承擔,不但不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也不符合公司股東之間“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公司制度基本原則。為此,減持新規重點對上市公司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等大股東的減持行為進行了規制,要求其在任意連續90天內通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減持分別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2%,且通過大宗交易受讓大股東股份的受讓方需鎖定6個月。新規實施後,大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在短時間內通過二級市場清倉減持的可能性大幅降低。從實施效果來看,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5個月多月以來,滬市大股東減持金額僅為77.58億元,僅占大股東、董監高及特定股東總減持金額(以下簡稱總減持金額)的10.17%,且日均減持金額下降明顯,較2015年峰值時的日均減持金額下降超過70%。可見,減持新規有效約束了大股東的減持行為,有利於促進大股東與上市公司、公眾投資者利益趨同、共生共榮的機制逐步形成。
拓展適用範圍,維護市場的公平與秩序。投資者在公司IPO前或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中取得股份的成本一般較低,特別是對於通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取得股份的股東而言,其持股成本可能遠低於市場公允價格。若允許前述股份不受限制地通過二級市場減持,不但將損害公眾投資者的權益,還會衝擊市場交易秩序。為此,減持新規將持有前述特定股份的5%以下股東納入了監管範圍,特別是通過“爬行”減持要求,嚴格控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減持。從資料來看,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後,滬市持股1%~5%的特定股東減持金額為360.64億元,占總減持金額的47.29%。可見,新規將其納入規制範圍十分必要。從對定增、並購重組等業務的影響來看,新規在減持比例等方面的要求延長了相關產品、資金的退出期限,可謂打中了套利資金的軟肋,不僅有助於確保存量特定股份平穩、有序減持,還與今年2月頒佈的再融資新規形成合力,對套利資金參與增量業務有明顯抑制作用。公募基金定期報告顯示,今年二季度,公募基金參與定增項目熱情明顯降溫,參與配售增發92次,比去年同期的196次降低53%,累計動用申購資金485億元,也較去年同期減少32%;新成立的定增基金建倉緩慢,權益類證券倉位普遍偏低,甚至出現個別基金募集失敗的情況。從定增項目(含配套融資)的數量來看,2016年全市場月均定增的上市公司數量為47家,而2017年1~9月則降至月均25家,數量幾近折半。這些變化體現了市場投機套利熱情的降溫,有助於推動資金更加注重價值投資,改善資金結構和獲利模式,從根源上維護市場的公平與秩序。
疏堵結合,在遏制市場亂象與滿足市場需求間找到平衡。減持制度要求嚴密的邏輯體系,任何一個制度漏洞都可能使得其效果大打折扣;但完全禁止減持行為卻有違證券市場運行規律,也並非減持制度的本意。應當本著規範、有序的原則,封堵明顯的制度漏洞,遏制市場亂象,引導資本有序退出。在封堵制度漏洞方面,減持新規成效顯著。一方面,新規對大宗交易設置了比例及鎖定期要求,大宗交易減持金額顯著降低,“過橋”減持漏洞基本被堵上。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後滬市大宗交易減持158億元、日均1.5億元,較2017年初至新規發佈前大宗交易日均3.7億元的減持金額下降60%。另一方面,由於新規新增的董監高預披露要求及“虛擬任期制度”,董監高減持明顯下降,“奮不顧身”辭職減持情形減少。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後滬市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0.32億股,減持金額5.45億元,涉及88檔股票和126個帳戶,日均減持金額0.05億元,較新規發佈前董監高日均0.17億元的減持金額下降了70%。
另外,從總減持金額上看,自減持新規5月26日實施至10月底,滬市上市公司股東累計減持73.3億股,總金額763億元,日均7.3億元;而2017年初至減持新規實施前,滬市上市公司股東累積減持102億股,總金額900億元,日均9.4億元。同為5月左右的時間,且在6月以來指數逐步走強刺激股東減持意願,以及6~10月限售股解禁數量比1~5月增加近30%的壓力下,新規實施後日均減持金額仍較新規前減少了23%。可見,減持新規在有效控制股份減持數量的同時,兼顧了股份轉讓的權利,能夠適應市場的需要。
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把有限的金融資源用在刀刃上,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上市公司IPO募集資金主要流入實體經濟,對實體經濟的支援作用明顯;但限售股減持所獲資金部分未用於支援企業生產經營,而是成就了少數股東“一夜暴富”的神話。因此,在市場增量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應當優先解決企業IPO以及合理的再融資等需求,適當抑制解禁限售股減持“抽血”。從減持新規對部分證券市場業務的影響來看,以套利為目的的產品均有不同程度的降溫,一些高杠杆產品所受的影響更加顯著。如,近年來較為熱門的私募定增產品,部分增量產品已經出現了銷售困難的情況;並購重組中,上市公司“小步快走”轉型模式裡,以套現退出為主要訴求的小體量資產方更加傾向于接受現金對價。這均與減持新規下退出期限延長、資金成本上升、收益不確定性增加不無關係。反觀IPO方面,2017年1月至10月共有378家企業IPO,遠超2016年全年數量;融資總額達1915億元,超過2016年1496億元的融資額。從支援創業、創新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角度,優質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也能夠得到市場的認可與回應。可見,減持新規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了資本套利的衝動,其所騰挪出的空間,有利於將有限的金融資源配置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這個刀刃上。
保持穩健的治理結構和管理團隊,引導上市公司持續穩定發展主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本身隱含了一個對投資者的承諾,即保持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團隊的相對穩定。上市公司大股東大幅甚至清倉減持、董監高辭職減持,改變了上述預期,向市場釋放消極信號,不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也不利於實體經濟發展。減持新規合理控制大股東、董監高的減持節奏,提高減持資訊披露的透明度,抬高優勢股東利用資訊不對稱實施“精准減持”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部分股東通過所謂的“市值管理”手段博取超額回報的短視行為,有利於引導大股東、董監高關心企業長期經營價值,推動其關注重心向實業經營回歸。
促進估值回歸合理,產業資本呈現增持態勢。合理的估值不但能夠防止過度的投機,也有刺激產業資本投資熱情的功效。從近期主要指數估值水準看,大盤藍籌與中小市值股票估值差距有所縮小。過去5個月,上證50、上證180指數滾動市盈率由10.9倍、11.7倍提高至11.4倍、12.3倍,而上證380指數由25.4倍下降至24.6倍,估值體系呈現一定程度優化。另外,減持新規實施後,從滬市情況看,產業資本整體呈現淨增持態勢。資料顯示,2017年6月至9月,滬市產業資本(包括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法人類股東、高管及員工持股計畫等)累計增持205億元,累計減持182億元,淨增持金額為22億元。同時,淨增持公司數量處於相對高位,6月至9月產業資本淨增持的滬市公司月均48家,低於指數處於相對低點的5月,但高於今年1月至4月月均20家到40家的水準。不過,影響產業資本增持的因素較多,且減持新規實施時間尚短,兩者之間的關係還需要進一步觀察與研究。
三、壓縮套利空間,防範金融風險
減少市場波動,維護交易秩序穩定。防範“斷崖式”集中減持,有助於維護二級市場平穩交易。在這個方面,減持新規通過規範解禁限售股的減持節奏,降低限售股短期內大額減持衝擊市場的風險,特別是在近期解禁限售股餘額較大的情況下,能夠有效緩解擴容壓力。同時,在指數不斷攀升的過程中,新規所設置的減持額度,也應能提供一定的對衝力量,達到供需平衡。因此,減持新規能夠起到降低市場波動,維護交易秩序穩定的作用。
防範過度投機,樹立價值投資理念。大股東行為短期化,上市公司不具備長期投資價值,二級市場投資者行為也必將短期化,以“擊鼓傳花式”博取交易差價為主。一旦出現利空,因過度投機而高企的股價得不到價值的有效支撐,很可能造成股價暴跌,導致市場的恐慌。減持新規的出臺,壓縮了部分證券市場業務的套利空間和部分大股東資本運作的空間;有利於吸引長期資金入市,調整資金結構;也有助於改變市場熱衷短期炒作的行為模式,促進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信心,夯實證券市場的價值基礎。例如,近期基金發行市場的風格已經出現一些變化,部分三年定期開放式基金(即每三年才開放一次贖回視窗期)受到長期資金追捧,在短時間內募集到大量資金。再如,以往定增項目品質參差不齊的狀況也有所改善,優質項目基本未受影響,而部分品質不足的專案因未收到有效的申購報價而被迫終止,市場對再融資項目的“篩選機制”逐步顯現其作用。
逐步化解高估值風險,扭轉“牛短熊長”困局。防範證券市場風險,首當其衝就要逐步化解我國股市高估值所伴隨的風險。估值偏高導致證券價格得不到價值的有效支撐,這也是我國股市“牛短熊長”的主要原因之一。但解決股市高估值風險,沒有一蹴而就的捷徑,必須穩步推進。減持新規出臺,與新股發行、再融資、並購重組等基礎性制度改革一樣,均服務於這一共同的目標。減持新規吸引長期資金入市,引導資本有序退出等效果,從長期來看,均有著促進估值中樞合理下移,逐步化解高估值及其伴生風險的作用。
綜上所述,可以說,減持新規實施幾個月以來,市場運行平穩,股東減持有序、透明,新規實施效果符合制度設計預期。不過,新規實施時間尚短,其市場影響和效果還需不同市場環境的檢驗。特別是針對實踐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還需監管者不斷梳理總結,持續完善制度,為資本市場保駕護航。
一、完善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重塑市場生態
突出規制重點,促進大小股東間共生共榮、利益趨同。每個企業都有一定的發展週期,其經營價值必須在長週期才能得到檢驗。如果允許大股東在企業經營頂點清倉減持,公司未來的經營風險很可能由接盤的公眾投資者承擔,不但不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也不符合公司股東之間“利益共用、風險共擔”的公司制度基本原則。為此,減持新規重點對上市公司5%以上股東、控股股東等大股東的減持行為進行了規制,要求其在任意連續90天內通過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減持分別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2%,且通過大宗交易受讓大股東股份的受讓方需鎖定6個月。新規實施後,大股東特別是控股股東,在短時間內通過二級市場清倉減持的可能性大幅降低。從實施效果來看,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5個月多月以來,滬市大股東減持金額僅為77.58億元,僅占大股東、董監高及特定股東總減持金額(以下簡稱總減持金額)的10.17%,且日均減持金額下降明顯,較2015年峰值時的日均減持金額下降超過70%。可見,減持新規有效約束了大股東的減持行為,有利於促進大股東與上市公司、公眾投資者利益趨同、共生共榮的機制逐步形成。
拓展適用範圍,維護市場的公平與秩序。投資者在公司IPO前或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中取得股份的成本一般較低,特別是對於通過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取得股份的股東而言,其持股成本可能遠低於市場公允價格。若允許前述股份不受限制地通過二級市場減持,不但將損害公眾投資者的權益,還會衝擊市場交易秩序。為此,減持新規將持有前述特定股份的5%以下股東納入了監管範圍,特別是通過“爬行”減持要求,嚴格控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減持。從資料來看,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後,滬市持股1%~5%的特定股東減持金額為360.64億元,占總減持金額的47.29%。可見,新規將其納入規制範圍十分必要。從對定增、並購重組等業務的影響來看,新規在減持比例等方面的要求延長了相關產品、資金的退出期限,可謂打中了套利資金的軟肋,不僅有助於確保存量特定股份平穩、有序減持,還與今年2月頒佈的再融資新規形成合力,對套利資金參與增量業務有明顯抑制作用。公募基金定期報告顯示,今年二季度,公募基金參與定增項目熱情明顯降溫,參與配售增發92次,比去年同期的196次降低53%,累計動用申購資金485億元,也較去年同期減少32%;新成立的定增基金建倉緩慢,權益類證券倉位普遍偏低,甚至出現個別基金募集失敗的情況。從定增項目(含配套融資)的數量來看,2016年全市場月均定增的上市公司數量為47家,而2017年1~9月則降至月均25家,數量幾近折半。這些變化體現了市場投機套利熱情的降溫,有助於推動資金更加注重價值投資,改善資金結構和獲利模式,從根源上維護市場的公平與秩序。
疏堵結合,在遏制市場亂象與滿足市場需求間找到平衡。減持制度要求嚴密的邏輯體系,任何一個制度漏洞都可能使得其效果大打折扣;但完全禁止減持行為卻有違證券市場運行規律,也並非減持制度的本意。應當本著規範、有序的原則,封堵明顯的制度漏洞,遏制市場亂象,引導資本有序退出。在封堵制度漏洞方面,減持新規成效顯著。一方面,新規對大宗交易設置了比例及鎖定期要求,大宗交易減持金額顯著降低,“過橋”減持漏洞基本被堵上。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後滬市大宗交易減持158億元、日均1.5億元,較2017年初至新規發佈前大宗交易日均3.7億元的減持金額下降60%。另一方面,由於新規新增的董監高預披露要求及“虛擬任期制度”,董監高減持明顯下降,“奮不顧身”辭職減持情形減少。截至10月底,新規實施後滬市上市公司董監高減持0.32億股,減持金額5.45億元,涉及88檔股票和126個帳戶,日均減持金額0.05億元,較新規發佈前董監高日均0.17億元的減持金額下降了70%。
另外,從總減持金額上看,自減持新規5月26日實施至10月底,滬市上市公司股東累計減持73.3億股,總金額763億元,日均7.3億元;而2017年初至減持新規實施前,滬市上市公司股東累積減持102億股,總金額900億元,日均9.4億元。同為5月左右的時間,且在6月以來指數逐步走強刺激股東減持意願,以及6~10月限售股解禁數量比1~5月增加近30%的壓力下,新規實施後日均減持金額仍較新規前減少了23%。可見,減持新規在有效控制股份減持數量的同時,兼顧了股份轉讓的權利,能夠適應市場的需要。
二、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把有限的金融資源用在刀刃上,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上市公司IPO募集資金主要流入實體經濟,對實體經濟的支援作用明顯;但限售股減持所獲資金部分未用於支援企業生產經營,而是成就了少數股東“一夜暴富”的神話。因此,在市場增量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應當優先解決企業IPO以及合理的再融資等需求,適當抑制解禁限售股減持“抽血”。從減持新規對部分證券市場業務的影響來看,以套利為目的的產品均有不同程度的降溫,一些高杠杆產品所受的影響更加顯著。如,近年來較為熱門的私募定增產品,部分增量產品已經出現了銷售困難的情況;並購重組中,上市公司“小步快走”轉型模式裡,以套現退出為主要訴求的小體量資產方更加傾向于接受現金對價。這均與減持新規下退出期限延長、資金成本上升、收益不確定性增加不無關係。反觀IPO方面,2017年1月至10月共有378家企業IPO,遠超2016年全年數量;融資總額達1915億元,超過2016年1496億元的融資額。從支援創業、創新以及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角度,優質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也能夠得到市場的認可與回應。可見,減持新規在一定程度上壓制了資本套利的衝動,其所騰挪出的空間,有利於將有限的金融資源配置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這個刀刃上。
保持穩健的治理結構和管理團隊,引導上市公司持續穩定發展主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本身隱含了一個對投資者的承諾,即保持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團隊的相對穩定。上市公司大股東大幅甚至清倉減持、董監高辭職減持,改變了上述預期,向市場釋放消極信號,不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也不利於實體經濟發展。減持新規合理控制大股東、董監高的減持節奏,提高減持資訊披露的透明度,抬高優勢股東利用資訊不對稱實施“精准減持”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部分股東通過所謂的“市值管理”手段博取超額回報的短視行為,有利於引導大股東、董監高關心企業長期經營價值,推動其關注重心向實業經營回歸。
促進估值回歸合理,產業資本呈現增持態勢。合理的估值不但能夠防止過度的投機,也有刺激產業資本投資熱情的功效。從近期主要指數估值水準看,大盤藍籌與中小市值股票估值差距有所縮小。過去5個月,上證50、上證180指數滾動市盈率由10.9倍、11.7倍提高至11.4倍、12.3倍,而上證380指數由25.4倍下降至24.6倍,估值體系呈現一定程度優化。另外,減持新規實施後,從滬市情況看,產業資本整體呈現淨增持態勢。資料顯示,2017年6月至9月,滬市產業資本(包括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法人類股東、高管及員工持股計畫等)累計增持205億元,累計減持182億元,淨增持金額為22億元。同時,淨增持公司數量處於相對高位,6月至9月產業資本淨增持的滬市公司月均48家,低於指數處於相對低點的5月,但高於今年1月至4月月均20家到40家的水準。不過,影響產業資本增持的因素較多,且減持新規實施時間尚短,兩者之間的關係還需要進一步觀察與研究。
三、壓縮套利空間,防範金融風險
減少市場波動,維護交易秩序穩定。防範“斷崖式”集中減持,有助於維護二級市場平穩交易。在這個方面,減持新規通過規範解禁限售股的減持節奏,降低限售股短期內大額減持衝擊市場的風險,特別是在近期解禁限售股餘額較大的情況下,能夠有效緩解擴容壓力。同時,在指數不斷攀升的過程中,新規所設置的減持額度,也應能提供一定的對衝力量,達到供需平衡。因此,減持新規能夠起到降低市場波動,維護交易秩序穩定的作用。
防範過度投機,樹立價值投資理念。大股東行為短期化,上市公司不具備長期投資價值,二級市場投資者行為也必將短期化,以“擊鼓傳花式”博取交易差價為主。一旦出現利空,因過度投機而高企的股價得不到價值的有效支撐,很可能造成股價暴跌,導致市場的恐慌。減持新規的出臺,壓縮了部分證券市場業務的套利空間和部分大股東資本運作的空間;有利於吸引長期資金入市,調整資金結構;也有助於改變市場熱衷短期炒作的行為模式,促進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價值投資信心,夯實證券市場的價值基礎。例如,近期基金發行市場的風格已經出現一些變化,部分三年定期開放式基金(即每三年才開放一次贖回視窗期)受到長期資金追捧,在短時間內募集到大量資金。再如,以往定增項目品質參差不齊的狀況也有所改善,優質項目基本未受影響,而部分品質不足的專案因未收到有效的申購報價而被迫終止,市場對再融資項目的“篩選機制”逐步顯現其作用。
逐步化解高估值風險,扭轉“牛短熊長”困局。防範證券市場風險,首當其衝就要逐步化解我國股市高估值所伴隨的風險。估值偏高導致證券價格得不到價值的有效支撐,這也是我國股市“牛短熊長”的主要原因之一。但解決股市高估值風險,沒有一蹴而就的捷徑,必須穩步推進。減持新規出臺,與新股發行、再融資、並購重組等基礎性制度改革一樣,均服務於這一共同的目標。減持新規吸引長期資金入市,引導資本有序退出等效果,從長期來看,均有著促進估值中樞合理下移,逐步化解高估值及其伴生風險的作用。
綜上所述,可以說,減持新規實施幾個月以來,市場運行平穩,股東減持有序、透明,新規實施效果符合制度設計預期。不過,新規實施時間尚短,其市場影響和效果還需不同市場環境的檢驗。特別是針對實踐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還需監管者不斷梳理總結,持續完善制度,為資本市場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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