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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勝:加快構建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體系

中国财富网
2019-01-2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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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近日在《中國金融》上撰文表示,黨的十九大要求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同時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列為三大攻堅戰之首。隨著我國高水準開放對資本項目可兌換要求不斷提高,我國傳統以合規監管為主的外匯管理方式,已不能適應開放形勢發展需要,急需在總結2015年以來防控跨境資本流動風險衝擊經驗基礎上,引入宏觀審慎管理的視角和機制,加快建立並不斷完善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這是落實“在開放的環境中適應開放,在開放的環境中贏得發展”要求的必然選擇。

具體來看,潘功勝表示,要宏觀審慎和微觀監管兩位一體。宏觀審慎從維護金融外匯形勢穩定大局出發,逆週期市場化調節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市場順週期波動,防止跨境資本流動衝擊導致系統性金融風險。微觀監管堅持功能監管理念,依法依規維護外匯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跨境套利和違法違規行為,並保持監管政策和執行標準的跨週期穩定性、一致性和可預測性。宏觀審慎和微觀監管的“兩位”,在於二者理念視角截然不同,從目標看彼此分工明確;宏觀審慎和微觀監管的“一體”,在於二者互相依存、互為補充,彼此一致的實施主體足以確保目標手段協調一致。宏觀審慎管理的引入,為人民幣可兌換改革不“翻燒餅”以及微觀監管保持跨週期穩定性、一致性和可預測性創造了條件。

潘功勝表示,要加快構建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體系。豐富針對企業、個人和銀行等各類交易主體的全覆蓋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工具箱,密切本外幣政策協調配合,綜合運用風險準備金、類托賓稅、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等政策工具。建立和完善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的監測、預警和回應機制。建立健全包括企業、銀行在內的系統重要性跨境投融資機構外匯監管制度,從維護全域穩定角度加強對企業跨境投融資行為監測監管力度,研究銀行外匯業務微觀合規與宏觀審慎評估框架(MC & MPA),通過對宏觀風險和業務合規性評估,強化跨境資本流動失衡情況下的調節作用。

此外,潘功勝認為,要充實完善外匯市場微觀監管機制。一是加強行為監管。強調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構建基於國際慣例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新機制,打擊操縱市場、誤導和欺詐投資者行為,創造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外匯市場環境。完善外匯批發市場監管指引,建立外匯批發市場監管體系。二是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外匯市場行政執法改革,堅持違法必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行為、地下錢莊等外匯領域違法違規活動、借助貿易投資管道的洗錢行為、構造交易套利行為等。重點檢查銀行等金融機構,嚴查實質性違規、違法構造交易套利行為。深化跨部門聯合監管,加大與反洗錢、公安等部門監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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