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 債券

​債券承銷業務向信託公司“開閘”

中国财富网
2018-04-25 10:53

已收藏

苦等半年之久,債券承銷業務終於向信託公司正式“開閘”。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日前發佈《關於意向承銷類會員(信託公司類)參與承銷業務市場評價結果的公告》,批准中信信託、興業信託、華潤信託、中誠信託、華能信託、上海信託6家信託公司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

此次獲批資格的6家信託公司,均系業內綜合實力較強、創新業務較為豐富的公司。分析人士認為,銀行間市場債券承銷業務對信託公司的放行,將為信託行業拓展新的業務領域,尤其是對開展銀行間市場標準化業務具有促進作用。

公告稱,信託公司類承銷商應按照《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仲介服務規則》及其他相關自律規則,設立承銷業務相關部門,配備專職承銷業務人員,建立健全承銷業務操作規程、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規範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此外,信託公司類承銷商同時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承銷業務與受託管理業務的,應當分別制定相應的內控制度,建立防火牆機制,保證業務獨立和人員分離,防範利益衝突。

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主要包括短期融資券(CP)、中期票據(MTN)、中小企業集合票據(SMECN)、超級短期融資券(SCP)、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務融資工具(PPN)、資產支援票據(ABN)等類型。

一直以來,信託公司在參與市場活動時多以“配角”身份出現。比如在資產證券化專案發行過程中承擔著SPV(特殊目的載體)的功能,簡單來說就是充當風險隔離的“通道”角色,參與程度有限,所獲利潤低。在資產證券化發行門檻逐步放低後,信託公司開始升級創新,積極在該領域嘗試新的發行模式,由“通道”向“主導”的角色轉變。而此次6家信託公司更是首次以債券承銷商角色,與傳統的銀行和券商來“分食”百億市場。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此次信託公司獲批債券承銷資格,主要是針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而非公司債、企業債等一般意義上的債券。但在中信信託相關業務負責人看來,獲批承銷資質對中信信託未來拓展業務類型,尤其是開展銀行間市場標準化業務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信託型ABN(資產支援票據)業務的發展離不開信託的深度參與,利用財產權信託的法律結構可實現風險隔離和資產出表,有利於探索ABN產品從‘主體信用+資產信用’到完全‘資產支持’的過渡。”

華潤信託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承銷資格的獲取,有利於公司在公募投行和實業投行領域的共同發展,華潤信託將以此為契機,將受託管理人和發行人角色延伸至承銷商角色,為客戶提供“受託+承銷”一體化綜合金融解決方案。

資深信託研究員袁吉偉表示,獲得承銷資格有利於拓展信託公司業務空間,做大中間業務,提升多元發展水準。不過,由於債券承銷業務競爭激烈,70%的市場份額被四大行和股份制銀行掌控,信託公司後發劣勢仍存。未來,以證券投資信託為主業的信託公司以及綜合化經營的信託公司可能更適合開展此類業務,不然可能達不到預期的投入產出配比。
評論區

最新評論

最新新聞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