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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輸配電定價辦法出臺 促交易電改再獲推進

中国证券网
2018-01-0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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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輸電價格定價辦法(試行)》《關於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旨在打破區域壁壘,推動輸配電價“跨區域”定價。

“此次出臺的定價辦法,標誌著國家對輸配電價領域完成了全面監管,管住了電力市場的中間環節,促進發電企業和電力使用者直接現貨交易。”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此次出臺的定價辦法對輸配電價體系實現了全覆蓋,這當中涉及省級電網、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專項工程。

其中,區域電網是指跨省共用網路,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則主要服務於遠距離大容量輸電,如西電東送、疆電外送。通過改革,電力市場的買賣雙方在繳納固定的輸配電費後,就可以自主協商電價進行交易。

“電網企業只收取合理的過網費,更大程度促進發電企業和電力使用者的直接交易,通過交易擴大市場化。”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電價處處長侯守禮說。

輸配電價改革始於2015年,業內人士將電網形象地比喻為電力的高速公路,但由於缺少通行費定價標準,電力在供需雙方之間的交易,並不通暢,這也直接影響到電力交易市場化進程。

據瞭解,目前我國電力負荷中心主要集中在東部,發電則主要分佈在西部。輸配電價改革完成後,將有效推動供需對接。例如,“西電東送”工程將雲南、四川兩省清潔水電外送到廣東,“疆電外送”工程將新疆地區周邊火電、風電送到河南等。

侯守禮表示,所謂輸配電價改革,就是要把區域電網和跨省跨區電網的價格管住管好,通過成本監審,“價格還可以有所降低,降低之後調整結構,降低電量的電價。”

統計顯示,輸配電價改革前後,全國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量從2014年的3000億千瓦時提高到2017年約1萬億千瓦時,市場化的電量比重從7%提高到25%。“市場化的效果十分明顯,其中成本監審立下了汗馬功勞。”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丁傑說。

“成本監審”是此項改革的重要一環。2015年以來,發改委陸續開展電網企業的輸配電成本監審,實現了各環節的全覆蓋。

“這項工作是首次在全國範圍內組織的,對超大型自然壟斷環節開展的定價成本監審,共核減與輸配電不相關、不合理的費用約1200億元,平均核減的比例達14.5%。”丁傑介紹說,以此為基礎,在電網投資大幅增長、電量增速趨緩的情況下,國家最終核減了32個省級電網,准許收入約480億元。

“通過嚴格的輸配電成本監審,推進了輸配電價改革,管住了電網這個中間環節。同時,也為放開兩頭,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創造了有利條件。”她說。

另外,記者從權威管道獲悉,除電價改革之外,天然氣長輸、短輸、配氣等全方位的定價改革也即將出臺,今年的管道領域制度將實現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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