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消息稱,近日已頒佈《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針對超大網路型自然壟斷電網行業的定價辦法。
專家認為,該《辦法》的出臺,加上此前已頒佈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標誌著國家已初步建立起科學、規範、透明的電網輸配電價監管框架體系,對電網企業的監管進入制度化監管的新階段,將為今後電力市場交易提供基礎。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根據煤電聯動機制,今年1月1日全國煤電標杆上網電價將不做調整。這表明行政命令減弱,市場化的力度加強。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制定出臺《辦法》,是在新形勢下加強對超大網路型自然壟斷企業價格監管的重大創新。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是世界範圍內規模巨大的電網企業,儘管網路型自然壟斷企業具有規模經濟優勢,有利於電力資源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但為更好地規範企業行為,防範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損害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的合法權益,必須加強監管。
“建立了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明確了輸配電價計算方法後,今後電網企業就像快遞公司一樣把電力從A點送到B點,只不過快遞是充分競爭行業,價格在競爭中趨於合理,而電網企業具有自然的壟斷性,需要政府來監管。以前按照項目來計算核定電價,現在有了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以提供輸配電服務相關的資產、成本為基礎,確定電網企業輸配電業務准許收入,並分電壓等級、分使用者類別核定輸配電價,令輸配電價更加科學透明,從而對壟斷企業進行約束。”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據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通過輸配電價改革嚴格成本監審,降低了電網企業輸配電費用。2015年,國家發改委在深圳、內蒙古、湖北、安徽、寧夏、雲南、貴州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加快審核2016年第一批12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水準,從成本監審情況,電網歷史成本平均核減比例為16.3%。從輸配電價測算情況看,除北京、河北北網輸配電價有上漲需求外,大多數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均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近期國家發改委將陸續批復12個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並由試點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按規定對外公佈分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根據初步測算結果,預計還將較大幅度降低用電企業電費支出。
“通過核定輸配電價降低的電價有限,市場應該把目光放得更長遠一些,關注點應在電力交易上。”林伯強說。
另有一位曾在電網企業供職多年的公用事業研究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說,此次國家發改委發佈《辦法》以及解讀,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定期向社會公佈電力體制改革進程,向市場傳遞電改在不斷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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