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觸犯歐盟反壟斷法規,高通24日被歐盟處以9.97億歐元(約合12.3億美元)巨額罰款。高通對此裁決提出質疑,決定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歐盟對高通採取制裁行動,理由是高通為了削弱競爭對手而非法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格指出,高通向蘋果付款,後者為此不再從高通競爭對手那裡採購任何產品。“這些資金並非價格上的折扣,而是交換條件,促使蘋果在iPhone和iPad全系產品中只採用高通的基頻晶片。”維斯塔格說。
資料顯示,2011年雙方簽署協定,高通向蘋果支付鉅款,同時要求後者在其設備中只能配置高通晶片,兩年後該協議的期限延長至2016年年底。路透社稱,上述協議現已失效,高通面臨來自英特爾及其他競爭對手的競爭。
《日本經濟新聞》的報導稱,歐盟委員會認為,高通以獨家供應為條件進行降價的做法存在問題。報導稱,高通此舉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將其他競爭對手從市場排擠出去。歐洲委員會表示,高通當時在基頻晶片領域掌握著超過90%的全球市場份額。
這是歐盟執委會自2017年9月對英特爾涉嫌壟斷進行裁決以來,首次就濫用市場地位行為實施處罰措施。而9.97億歐元的罰金相當於高通2017年營業額的4.9%。
除歐盟外,韓國和中國的監管機構此前也對高通開出罰單並要求其改變市場策略。
高通公司對這項裁決表示強烈異議,將向歐盟第二最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通法律總顧問羅森柏格在聲明中表示,高通與蘋果的協議並未違反歐盟規定。羅森柏格在接受採訪時指出,蘋果需要的晶片數量沒有保證,高通與蘋果簽署協定,目的是保護為生產符合蘋果特定標準晶片而必須進行的投資。
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反壟斷執法機構預計將在數月內就另一宗案件作出對高通不利的裁決,該案涉及已被晶片製造商英偉達收購的英國電話軟體生產商Icera。
作為另一當事方,蘋果目前不會受到這一決定的影響,該公司也未對此置評。但包括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內的其他監管機構正在調查高通與蘋果之間的這份協議。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導,歐盟對高通採取制裁行動,理由是高通為了削弱競爭對手而非法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格指出,高通向蘋果付款,後者為此不再從高通競爭對手那裡採購任何產品。“這些資金並非價格上的折扣,而是交換條件,促使蘋果在iPhone和iPad全系產品中只採用高通的基頻晶片。”維斯塔格說。
資料顯示,2011年雙方簽署協定,高通向蘋果支付鉅款,同時要求後者在其設備中只能配置高通晶片,兩年後該協議的期限延長至2016年年底。路透社稱,上述協議現已失效,高通面臨來自英特爾及其他競爭對手的競爭。
《日本經濟新聞》的報導稱,歐盟委員會認為,高通以獨家供應為條件進行降價的做法存在問題。報導稱,高通此舉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將其他競爭對手從市場排擠出去。歐洲委員會表示,高通當時在基頻晶片領域掌握著超過90%的全球市場份額。
這是歐盟執委會自2017年9月對英特爾涉嫌壟斷進行裁決以來,首次就濫用市場地位行為實施處罰措施。而9.97億歐元的罰金相當於高通2017年營業額的4.9%。
除歐盟外,韓國和中國的監管機構此前也對高通開出罰單並要求其改變市場策略。
高通公司對這項裁決表示強烈異議,將向歐盟第二最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通法律總顧問羅森柏格在聲明中表示,高通與蘋果的協議並未違反歐盟規定。羅森柏格在接受採訪時指出,蘋果需要的晶片數量沒有保證,高通與蘋果簽署協定,目的是保護為生產符合蘋果特定標準晶片而必須進行的投資。
據路透社報導,歐盟反壟斷執法機構預計將在數月內就另一宗案件作出對高通不利的裁決,該案涉及已被晶片製造商英偉達收購的英國電話軟體生產商Icera。
作為另一當事方,蘋果目前不會受到這一決定的影響,該公司也未對此置評。但包括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內的其他監管機構正在調查高通與蘋果之間的這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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