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禮包”、“力度超乎預期”。
4月11日,在博鼇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宣佈了一系列金融業開放措施,強調“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
根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梳理,保險業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的開放措施有三:一是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寬到51%,三年以後不再設限;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三是放開保險外資經紀公司經營的範圍,與中資機構一致。此外,在今年底前,還將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的要求。
股比不受限時間表提前
值得一提的是,對放開外資持股人身險公司限制的時間表從五年提前為三年。此前在2017年11月10日,在國新辦介紹中美元首會晤經濟成果“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表示,三年後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放寬至51%,五年後投資比例不受限制。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今年實現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寬至51%,持股比例不受限制的時間也由五年變為三年,力度超出預期。這意味著,未來外資進入保險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更加靈活,在合資公司中可以謀取控股地位,甚至還可以獨資子公司的形態經營,從而增強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靈活性與自由度。”
對於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大童保險董事長蔣銘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意味著經紀、代理和公估三大領域全部向外資開放,力度超乎意料。參與者多,說明關注高、行業發展前景好,將吸引更多的資本和人才進入,在競爭中提高行業發展水準。目前來看,中資保險仲介機構在移動互聯網上更具優勢。”
此前,對於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經營範圍有較為嚴格的限制。根據《關於印發我國加入WTO法律檔有關保險業內容的通知》,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跨境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保險經紀及再保險經紀業務。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和佛山設立合資公司,允許上述公司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再保險經紀,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險及其再保險經紀業務;同時允許其在國民待遇的基礎上提供“統括保單”經紀業務。除上述明確列明的業務範圍,其他的業務領域受到限制。
慧擇保險經紀副總經理蔣力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優勢在於風險控制能力,尤其是財產險領域的風控能力(投保前的風險評估、投保後的防損控制、出險後的理賠服務)等方面經驗豐富。放開這一限制,可以給國內企業和民眾多樣化投保的選擇,激勵國內本土保險經紀公司進步。”
期待經營機構和網點審批加速
雖然上述措施力度超出預期,但外資保險公司發展依然存在劣勢。目前,經營機構和經營網點分佈較少,是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市場發展的一大瓶頸。外資保險公司在這方面所面臨的審批原則及標準與中資保險公司並無明顯不同,但在實際情況中,外資保險往往需要花費更長時間。
以2002年成立、2009年改制的光大永明人壽為例,在2009年由外資保險公司轉制為中資保險公司前,僅開設了12家分公司。而改制後,一年半左右時間,便有4家二級機構、8家三級機構、7家四級機構完成了新建或改建,獲批開業;還有3家二級機構、2家三級機構、1家四級機構獲批籌建。
根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統計,外資保險公司在對外開放深化的區域市場份額較高。2017年,在北京、上海、深圳、廣東四個外資保險公司相對集中的區域,其市場份額分別為14.65%、15.22%、8.91%和10.46%。
朱俊生稱:“股權比例是實質性門檻,而地域和業務範圍的開放將是未來的重要方向。開放政策落實後,可以預期外資人身險業務將加快發展,它們經營理念比較審慎,在長期保障型業務拓展方面較有經驗,將促進中國人身險市場的轉型與高品質發展。”
對此,德華安顧人壽總經理殷曉松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長期以來,中資保險公司機構佈局迅速,開業前幾年便會完成全國二三四級機構佈局,甚至部分老牌保險公司會把機構拓展到五六級機構;由於監管政策和經營策略的差別,外資保險公司一般在經濟較發達的一二線城市開設二級機構以後,再有選擇性地開設三級機構,並不深入縣域和鄉鎮經營。”
目前來看,外資保險公司在華具有廣闊發展空間。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統計,2017年,外資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140.06億元,市場份額5.85%,比上年同期增加0.76個百分點。其中,外資財產險公司市場份額較低,外資財產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06.39億元,市場份額1.96%。外資人身險公司市場份額相對較高,原保險保費收入1933.66億元,市場份額7.43%。
4月11日,在博鼇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宣佈了一系列金融業開放措施,強調“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
根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梳理,保險業將在未來幾個月內落實的開放措施有三:一是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寬到51%,三年以後不再設限;二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三是放開保險外資經紀公司經營的範圍,與中資機構一致。此外,在今年底前,還將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兩年代表處的要求。
股比不受限時間表提前
值得一提的是,對放開外資持股人身險公司限制的時間表從五年提前為三年。此前在2017年11月10日,在國新辦介紹中美元首會晤經濟成果“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朱光耀表示,三年後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放寬至51%,五年後投資比例不受限制。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今年實現人身險公司外資持股比例的上限放寬至51%,持股比例不受限制的時間也由五年變為三年,力度超出預期。這意味著,未來外資進入保險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更加靈活,在合資公司中可以謀取控股地位,甚至還可以獨資子公司的形態經營,從而增強外資保險公司的經營靈活性與自由度。”
對於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來華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大童保險董事長蔣銘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意味著經紀、代理和公估三大領域全部向外資開放,力度超乎意料。參與者多,說明關注高、行業發展前景好,將吸引更多的資本和人才進入,在競爭中提高行業發展水準。目前來看,中資保險仲介機構在移動互聯網上更具優勢。”
此前,對於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經營範圍有較為嚴格的限制。根據《關於印發我國加入WTO法律檔有關保險業內容的通知》,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跨境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保險經紀及再保險經紀業務。允許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和佛山設立合資公司,允許上述公司從事大型商業險經紀,再保險經紀,國際海運、航空和運輸險及其再保險經紀業務;同時允許其在國民待遇的基礎上提供“統括保單”經紀業務。除上述明確列明的業務範圍,其他的業務領域受到限制。
慧擇保險經紀副總經理蔣力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的優勢在於風險控制能力,尤其是財產險領域的風控能力(投保前的風險評估、投保後的防損控制、出險後的理賠服務)等方面經驗豐富。放開這一限制,可以給國內企業和民眾多樣化投保的選擇,激勵國內本土保險經紀公司進步。”
期待經營機構和網點審批加速
雖然上述措施力度超出預期,但外資保險公司發展依然存在劣勢。目前,經營機構和經營網點分佈較少,是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市場發展的一大瓶頸。外資保險公司在這方面所面臨的審批原則及標準與中資保險公司並無明顯不同,但在實際情況中,外資保險往往需要花費更長時間。
以2002年成立、2009年改制的光大永明人壽為例,在2009年由外資保險公司轉制為中資保險公司前,僅開設了12家分公司。而改制後,一年半左右時間,便有4家二級機構、8家三級機構、7家四級機構完成了新建或改建,獲批開業;還有3家二級機構、2家三級機構、1家四級機構獲批籌建。
根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統計,外資保險公司在對外開放深化的區域市場份額較高。2017年,在北京、上海、深圳、廣東四個外資保險公司相對集中的區域,其市場份額分別為14.65%、15.22%、8.91%和10.46%。
朱俊生稱:“股權比例是實質性門檻,而地域和業務範圍的開放將是未來的重要方向。開放政策落實後,可以預期外資人身險業務將加快發展,它們經營理念比較審慎,在長期保障型業務拓展方面較有經驗,將促進中國人身險市場的轉型與高品質發展。”
對此,德華安顧人壽總經理殷曉松對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表示:“長期以來,中資保險公司機構佈局迅速,開業前幾年便會完成全國二三四級機構佈局,甚至部分老牌保險公司會把機構拓展到五六級機構;由於監管政策和經營策略的差別,外資保險公司一般在經濟較發達的一二線城市開設二級機構以後,再有選擇性地開設三級機構,並不深入縣域和鄉鎮經營。”
目前來看,外資保險公司在華具有廣闊發展空間。據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統計,2017年,外資保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140.06億元,市場份額5.85%,比上年同期增加0.76個百分點。其中,外資財產險公司市場份額較低,外資財產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06.39億元,市場份額1.96%。外資人身險公司市場份額相對較高,原保險保費收入1933.66億元,市場份額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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