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強調的是,保險公司轉型中的現金流風險不可忽視。
幾家歡喜,幾家愁。2017年第四季度中國保險市場的投融、盈虧格局,隨著各大機構近期陸續發佈的相關報告顯得更加具體化。
截至1月31日,保險公司已經陸續披露完畢2017年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交出全年償付能力答卷。其中,曾經依靠理財型產品起家的保險公司,在相關產品受限或停售後,現金流壓力逐步顯現,業務結構轉型已經成為共識。
毋庸置疑,這個市場強監管趨勢會持續。從償付能力報告中,保監會對相關保險公司採取的監管措施明顯增加,這體現出從嚴監管趨勢,違法違規市場亂象得以整治。2018年,從嚴監管將聚焦股權、資本、資金運用等突出風險和農業保險、仲介市場、互聯網保險等重點領域,值得關注。
流動性風險被聚焦
曾經依靠中短存續期產品或非壽險投資型產品名噪一時的保險公司,在相關產品受限或停售後,現金流風險備受關注。
從償付能力報告看,一方面,業務結構轉型是影響現金流的重要因素。以富德生命人壽為例,2017年四季度,富德生命人壽淨現金流出123.27億元。富德生命人壽表示,由於2017年業務結構轉型,主動控制躉繳業務規模,做大價值類業務保費,通過存量資產的盤活,釋放投資業務現金流入,支付保險業務現金流出。因此,業務淨現金流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備戰“開門紅”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富德生命人壽表示,2017年四季度壓力情景下的流動性覆蓋率與上季度相比有所下降,主要預計2018年一季度滿期、賠付、退保現金流出較多,使得未來一個季度內的經營活動(業務)現金流增加,流動性覆蓋率下降。
的確,華夏人壽也存在同樣的原因。2017年四季度,華夏人壽淨現金流出97.61億元。華夏人壽表示,由於“開門紅”季度承保量高於其他季度,相應業務端的流出也大於其他季度。
再以國聯人壽為例,2017年四季度,國聯人壽淨現金流-8078.88萬元。究其原因,國聯人壽由於2017年四季度進入傳統的“開門紅”備戰時期,同時兌付了2.39億元的客戶退保金,加之年度末需支付多項外部供應商款項及兌現各類行銷活動方案,造成整體經營活動現金流為負,而投資活動帶來的淨現金流入不足以完全覆蓋,因此四季度淨現金流為負。
需要強調的是,保險公司轉型中的現金流風險不可忽視。此前,一些資產驅動負債的保險公司,由於業務受限,現金流入減少,而滿期與退保等導致現金流出增加,出現了淨現金流為負的現象,並且金額較大,對持續經營造成了一定問題。
為此,一些保險公司其實已經意識到了應對計畫。比如做好現金流及資產配置的壓力測試、現金流風險的應急計畫、進一步引導壽險業調整負債結構等等。
此外,利率和利差損風險也需要高度關注。這是因為保障型產品通常有最低保證利率,而由於市場競爭較為激烈,通常傾向於提高保證利率的收益水準,但是由於保單期限較長,在保單持續期間利率隨經濟的週期性變化出現調整,一旦實際投資收益率低於最低保證利率,即會體現為利差損風險。
盈利能力沉浮樣本
令人無奈的新光海航人壽繼續墊底。2017年四季度,新光海航人壽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為-446.49%,淨現金流-1861.36萬元,淨利潤2816.21萬元,淨資產-2.11億元。
追溯往昔。公開資料顯示,新光海航人壽成立於2009年3月,由海航集團和新光人壽共同出資設立,註冊資本5億元,雙方各自出資2.5億元。新光海航人壽年報披露的歷年經營業績顯示,2010年—2016年,新光海航人壽連年淨虧損;保險業務收入也自2014年起開始呈現逐年下滑的態勢。
由於償付能力不足,保監會多次敲打、警示。例如,2014年3月,保監會下發監管函,要求新光海航人壽暫停增設分支機搆;2015年11月,保監會下發監管函,要求新光海航人壽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
即便如此,新光海航人壽雙方股東依然在增資事宜上猶豫不決。2012年4月,新光海航人壽雙方股東同意增資5億元。其中,新光人壽增資款項2.5億元於2014年6月到賬,而海航集團增資款項遲遲未到。然而,2016年3月,由於海航集團增資款項遲遲未到,新光人壽將存放於新光海航指定資本金帳戶的增資款2.5億元劃回。
事情似乎一度有所轉機。2016年11月,新光海航人壽發佈公告稱,雙方股東海航集團、新光人壽分別轉讓其所持有的50%、25%股份,而相應股份則由深圳柏霖資產、深圳光匯石油集團和深圳國展投資3家公司接手。不過,直至2017年四季度,新光海航人壽的雙方股東依然沒有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召開的2018全國保險監督工作會強調,強化對股東的資質要求和分類管理,提升股權管理的穿透性和透明度,加大公開披露和社會監督力度,嚴格規範股權變更和增資行為,審慎做好市場准入審核工作,從源頭防範動機不純的投資人進入保險業。
對於上述問題,新光海航人壽表示,已就現階段償付能力狀況多次向監管機關進行彙報,同時積極採取措施以緩解償付能力不足的相關風險,具體包括:2017年三季度推動召開董事會,對監管政策進行探討,要求維護持續穩定運行,加強對各項風險的防控;繼續對現有產品進行再保險安排,對賠付風險進行管控;繼續採取高現金比例、低權益投資比例的投資策略,以確保資產穩健及流動性;減少行銷費用及日常開銷,並暫緩執行非緊急、必要的重大資本支出計畫;定期對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估。
從嚴監管下的運行格局變化
事實上,在償付能力報告中,保監會對相關保險公司採取的監管措施也陸續披露。例如,珠江人壽表示,2017年四季度收到保監會下達的監管函,其中對公司治理現場評估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了監管要求。目前,已經按照監管要求完成全面整改並按時間向保監會提交了整改報告。
再如,長安責任險表示,2017年四季度,收到保監會下達的監管函,指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並提出了監管要求。目前,已經按照監管函要求,進行逐項整改。
保監會資料顯示,2017年,保監會系統共處罰機構720家次、人員1046人次。其中,罰款1.5億元,同比增長56.1%;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24家;撤銷任職資格18人;行業禁入4人。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以及屢查屢犯、觸碰監管底線的機構和個人,堅決實施頂格處罰。
這一趨勢還將繼續升級。截至2018年1月31日,保監會官網顯示,共有5家保險公司受到處罰,9家保險公司收到監管函,涉及保險產品、電話及網路銷售、人員聘任、內控管理等違規內容。
2018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指出,要以重塑保險監管為契機,堅持從嚴監管,聚焦股權、資本、資金運用等突出風險和農業保險、仲介市場、互聯網保險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檢查,堅決整頓市場亂象,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和市場亂象,形成高壓震懾。
事實上,全力重塑監管,就是要從嚴監管,堅決打擊違法違規市場亂象。堅持“嚴字當頭”,從嚴整治、從快處理、從重問責,讓監管“長牙齒”,讓違法違規亂象無處可逃,讓違法違規機構寸步難行。依法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堅決打擊頂風作案行為,使“從嚴監管”成為2018年保險監管工作的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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