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等技術在保險業應用的不斷深入,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呈現爆發式增長。但與之相伴的是,各類與互聯網保險消費相關的矛盾糾紛和風險隱患也在快速聚集。在業內人士看來,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成為大勢所趨。
三年保費增幅638%
記者獲悉的一組資料顯示,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快速發展,保費收入從2013年的318億元迅速增加到2016年的2347億元,增幅達638%。2017年一季度,互聯網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886.60億元。經營險種主要涉及電商類保險、旅行類保險、車險、意外險、健康險等。
互聯網保險經營主體數量也在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底,共有117家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其中,經營互聯網財險業務的公司56家,經營互聯網人身險業務的公司61家。另有4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
然而,在互聯網保險火熱的背後,與互聯網保險消費相關的矛盾糾紛也在快速增長。記者獲悉的一組行業內部資料顯示,互聯網保險的投訴量由2013年的254件增長到2016年的2639件,增幅高達939%。2017年一季度,互聯網保險業務消費投訴達到996件,占全行業投訴總量的3.96%,同比上升146.53%。
其中,理賠糾紛是互聯網保險業務投訴的“重災區”。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消費者反映最多的問題,主要集中線上上申請保險理賠後無人回復且等待時間長、因條款設計產生歧義導致理賠爭議、線上線下理賠服務銜接不到位等問題。且投訴主要集中於大型協力廠商網路平臺。
四大問題顯現
三年投訴量激增十倍的背後,折射出互聯網保險在產品條款設計及銷售行為等方面的瑕疵與漏洞。
一份行業內部報告顯示,隨著互聯網保險業務種類日益多元化,銷售模式不斷變革,跨界融合不斷加劇,互聯網保險相關問題和風險也開始逐漸顯現。報告稱,目前互聯網保險存在以下四大問題。
首先,互聯網保險產品條款設計存在瑕疵。部分互聯網保險公司為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在產品設計開發的科學性和嚴密性等方面存在欠缺,易引發保險消費糾紛。從互聯網保險業務消費投訴案件看,因產品條款設計存在瑕疵等導致爭議的情況時有發生,此類問題在場景類保險創新產品中較為明顯。
其次,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有待規範。互聯網保險的網路特性決定了保險銷售方不能面對面的向消費者主動說明產品相關資訊,銷售頁面內容的準確性對消費者合理購買保險至關重要。目前,部分互聯網保險的宣傳和投保頁面存在問題,易造成消費者單方面曲解,在理賠時引發投訴。
另外,協力廠商網路平臺參與保險經營也亟須規範。目前,協力廠商網路平臺參與保險經營的情況較為普遍,由於部分協力廠商網路平臺不能嚴格遵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如無保險業務經營資格、合規意識普遍較差等,引發較多投訴。
互聯網保險服務能力不足也是被詬病的問題之一。近年來,互聯網保險發展迅速,但因服務能力不能有效支撐業務發展引發較多投訴。一是線下客戶服務能力不足,二是保險資料處理能力欠缺,三是爭議糾紛處理效率較低。
進一步加強監管
業內人士認為,為確保互聯網保險健康有序發展,保監部門將會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對於未來的監管方向,業內人士提出了四條建議。
一、建議對協力廠商網路平臺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資格設置行政許可,並將互聯網保險業務參與方納入監管範圍,嚴格准入標準,明確業務邊界,約束經營行為,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行為。
二、建議在現有監管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則。結合互聯網保險業務特點,完善互聯網保險產品設計、宣傳銷售、資訊披露和風險提示等方面監管要求,明確保險公司、仲介機構、協力廠商平臺等相關方在互聯網保險經營中的責任,實現保險監管制度“線上線下”全覆蓋,監管效果協調一致,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針對互聯網保險開展專項檢查,集中剖析和整治互聯網保險業態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嚴厲查處互聯網保險經營過程中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加大對互聯網保險銷售誤導問題的查處力度。
四、多管道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消費者充分瞭解互聯網保險特點,引導理性消費;及時發佈互聯網保險消費風險提示資訊,提升消費者風險防範意識;發揮互聯網保險經營機構的宣傳教育主體作用,在互聯網保險銷售頁面明確告知產品特點,突出說明消費者容易忽視和容易引起歧義的內容。
三年保費增幅638%
記者獲悉的一組資料顯示,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快速發展,保費收入從2013年的318億元迅速增加到2016年的2347億元,增幅達638%。2017年一季度,互聯網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886.60億元。經營險種主要涉及電商類保險、旅行類保險、車險、意外險、健康險等。
互聯網保險經營主體數量也在迅速增加。截至2016年底,共有117家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其中,經營互聯網財險業務的公司56家,經營互聯網人身險業務的公司61家。另有4家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
然而,在互聯網保險火熱的背後,與互聯網保險消費相關的矛盾糾紛也在快速增長。記者獲悉的一組行業內部資料顯示,互聯網保險的投訴量由2013年的254件增長到2016年的2639件,增幅高達939%。2017年一季度,互聯網保險業務消費投訴達到996件,占全行業投訴總量的3.96%,同比上升146.53%。
其中,理賠糾紛是互聯網保險業務投訴的“重災區”。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消費者反映最多的問題,主要集中線上上申請保險理賠後無人回復且等待時間長、因條款設計產生歧義導致理賠爭議、線上線下理賠服務銜接不到位等問題。且投訴主要集中於大型協力廠商網路平臺。
四大問題顯現
三年投訴量激增十倍的背後,折射出互聯網保險在產品條款設計及銷售行為等方面的瑕疵與漏洞。
一份行業內部報告顯示,隨著互聯網保險業務種類日益多元化,銷售模式不斷變革,跨界融合不斷加劇,互聯網保險相關問題和風險也開始逐漸顯現。報告稱,目前互聯網保險存在以下四大問題。
首先,互聯網保險產品條款設計存在瑕疵。部分互聯網保險公司為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在產品設計開發的科學性和嚴密性等方面存在欠缺,易引發保險消費糾紛。從互聯網保險業務消費投訴案件看,因產品條款設計存在瑕疵等導致爭議的情況時有發生,此類問題在場景類保險創新產品中較為明顯。
其次,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有待規範。互聯網保險的網路特性決定了保險銷售方不能面對面的向消費者主動說明產品相關資訊,銷售頁面內容的準確性對消費者合理購買保險至關重要。目前,部分互聯網保險的宣傳和投保頁面存在問題,易造成消費者單方面曲解,在理賠時引發投訴。
另外,協力廠商網路平臺參與保險經營也亟須規範。目前,協力廠商網路平臺參與保險經營的情況較為普遍,由於部分協力廠商網路平臺不能嚴格遵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如無保險業務經營資格、合規意識普遍較差等,引發較多投訴。
互聯網保險服務能力不足也是被詬病的問題之一。近年來,互聯網保險發展迅速,但因服務能力不能有效支撐業務發展引發較多投訴。一是線下客戶服務能力不足,二是保險資料處理能力欠缺,三是爭議糾紛處理效率較低。
進一步加強監管
業內人士認為,為確保互聯網保險健康有序發展,保監部門將會進一步加強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對於未來的監管方向,業內人士提出了四條建議。
一、建議對協力廠商網路平臺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資格設置行政許可,並將互聯網保險業務參與方納入監管範圍,嚴格准入標準,明確業務邊界,約束經營行為,嚴厲打擊未經許可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行為。
二、建議在現有監管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則。結合互聯網保險業務特點,完善互聯網保險產品設計、宣傳銷售、資訊披露和風險提示等方面監管要求,明確保險公司、仲介機構、協力廠商平臺等相關方在互聯網保險經營中的責任,實現保險監管制度“線上線下”全覆蓋,監管效果協調一致,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針對互聯網保險開展專項檢查,集中剖析和整治互聯網保險業態出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嚴厲查處互聯網保險經營過程中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加大對互聯網保險銷售誤導問題的查處力度。
四、多管道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消費者充分瞭解互聯網保險特點,引導理性消費;及時發佈互聯網保險消費風險提示資訊,提升消費者風險防範意識;發揮互聯網保險經營機構的宣傳教育主體作用,在互聯網保險銷售頁面明確告知產品特點,突出說明消費者容易忽視和容易引起歧義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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