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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專項整治網路互助計畫 打擊非法保險業務

中国证券网
2016-12-2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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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2月26日從保監會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防範相關金融風險,根據《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保監發〔2016〕31號),保監會決定開展以網路互助計畫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專項整治工作。

保監會表示,當前,互聯網上出現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網路互助計畫,少數也涉及車輛風險及家庭財產風險等領域。推出這些網路互助計畫的互聯網平臺多註冊為互聯網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聯網為主要管道,以互助計畫等名義向公眾收取費用、招募會員。如果會員發生約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風險事件,再向會員分攤或募集互助金。

為大量吸引會員,一些網路互助平臺出現違規宣傳和經營現象,甚至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以互助計畫名義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或誘導社會公眾產生獲取高額保障的剛性賠付預期,公開宣稱足額賠付和提取準備金,違規開展保險運營活動。二是違規使用保險術語,將互助計畫與保險產品進行對比和掛鉤,混淆保險產品與互助計畫的區別。三是打著“保險創新”、“互聯網+保險”等名義進行虛假、誤導宣傳。四是宣稱互助計畫及資金管理受到政府監管。五是以互助計畫名義收取保險費並非法建立資金池。

對此,保監會將全面摸清互助平臺基本情況和風險底數,發現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通過督促整改和查處,糾正向社會公眾承諾賠償給付責任或誘導社會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的行為,劃清互助計畫與保險產品界限,防範消費誤導。

根據安排,本次專項整治將分為排查分類、限期整改等四個階段。保監會明確,各保監局應於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對平臺進行分類:一是向公眾明示互助計畫與保險產品的區別,未誘導公眾產生可獲得風險保障剛性賠付預期的平臺;二是違規使用保險術語,存在虛假、誤導宣傳或其他不規範行為,但未誘導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的平臺;三是誘導公眾產生剛性賠付預期,或存在以保險費名義向社會公眾收取資金並非法建立資金池等行為的平臺。其中,二、三類網路互助平臺為本次專項整治物件,第三類網路互助平臺為重點整治對象。

對於二、三類網路互助平臺,應進行監管談話、警示教育,督促其於2017年2月中旬前按如下要求完成:

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風險保障責任或誘導消費者產生保障賠付預期。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諾足額賠付,不得使用過往互助案例進行宣傳和行銷,不得使用任何可能誘導消費者產生保障預期的宣傳手段,不得使用“保障”“保證”等字眼;明確平臺性質與保險產品劃清界線;妥善處理存量業務;不得以保險費名義向社會公眾收取資金或非法建立資金池。

整改期限結束後,各保監局應及時評估整改結果,按照區別對待、分類處置的原則,於2017年2月底前依法採取差別化處置措施。對違法情節輕微、主動整改、有效控制風險、積極消除危害後果的網路互助平臺,依法從輕或者免於處罰。對違法情節嚴重、拒不配合整改、提供虛假情況或造成嚴重後果的網路互助平臺,應對其開展現場檢查,通過查閱台賬、銀行流水、合同檔案、財務報表、網站微信等方式,依法獲取各類違法違規的事實和依據。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按照《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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