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博研究院新供給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劉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金融改革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應從拓寬金融供給管道、調動多方資源等方面保證基本的資本供給量;從金融制度、產品創新以及金融體系內部效率提升等方面提高資本的供給效率、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
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進行第四十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體系,推進金融業公司治理改革,強化審慎合規經營理念,推動金融機構切實承擔起風險管理責任,完善市場規則,健全市場化、法治化違約處置機制。
對此,蘇甯金融研究院宏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志龍表示,今年金融改革的發力點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首先要強化對金融的監管,遏制非合規的金融創新業務,阻止金融體系的泡沫化成長進一步蔓延;其次,進一步強化金融企業的公司治理改革,強化金融機構風險控制和防範的制度建設,從根本上扭轉金融機構的風險意識薄弱問題;最後是建立市場化和法治化的風險和債務違約處置機制,這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可行之策。
黃志龍認為,金融改革的意義主要在於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其重點是構建市場化的金融風險防控體系;而金融機構承擔起風險管理責任,對於實體經濟以及從金融機構獲得資金支援的企業而言,均大有裨益,另外對於金融機構自身而言,也能有效控制不良資產風險。
“整體來看,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無疑是今年的工作重點,也是今年金融監管的主要目標。”黃志龍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當前無論是央行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還是央行收縮資產負債表的途徑,都會促進金融部門去杠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更重要的是,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的一系列監管舉措已與央行的貨幣政策形成了組合拳,可以說大金融監管、監管協調合作的時代已經來臨,其主要目的還是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促進金融行業服務於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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