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一份名為《關於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下稱“《備忘錄》”)的文件在煤炭業內流傳。
《備忘錄》顯示,為促進煤炭上下游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國家發改委與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就推進重點供煤和用煤企業共同參與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工作達成一致。
《備忘錄》明確,2016年到2020年期內,在煤炭綜合成本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煤炭市場發展情況、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社會可承受能力的因素,按照兼顧煤電煤鋼雙方健康穩定發展的原則,原則上以年度為週期,建立電煤鋼煤中長期合作基準價格確定機制,以重點煤電煤鋼企業中長期基準合同價為基礎,建立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將動力煤具體劃分為三種情況。
綠色區域(價格正常),是指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以內(以2017年為例,重點煤電企業動力煤中長期基礎合同價為535元/噸,綠色區域為500~570元/噸)。
藍色區域(價格輕度上漲或下跌),是指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12%之間(以2017年為例,黃色區域為570元~600元/噸或470~500元/噸)。
紅色區域(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12%以上(以2017年為例,紅色區域為600元/噸以上或470元/噸以下)。
煉焦煤中長期合同,以“基準價加級差”的定價方式,以重點煉焦煤企業與鋼鐵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基準合同價為基礎,建立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對數量大、運距遠、還款快的用戶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
當價格位於綠色區域,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不採取調控措施;當價格位於藍色區域,重點加強市場監測,密切關注生產和價格變化情況,適時採取必要的引導措施;當價格位於紅色區域,啟動平抑煤炭價格異常波動的回應機制。
集成期貨煤炭行業研究員鄧舜接受中國證券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兩年分別出現了煤炭價格跌至冰點和煤價大幅跳漲導致電力企業大面積虧損的情況,有關方面出臺《備忘錄》,也是希望在煤價在合理區間運營,令上下游行業都能保障一定的利潤水準。近期動力煤價格雖然有所回檔,但是下游的需求剛性較大,相反上游的產量彈性較大,在政策調節下可收可放。《備忘錄》明確了煤價的合理區間,意味著煤價從此“上有頂、下有底”,將有利於相應的調控措施及時執行。
《備忘錄》顯示,為促進煤炭上下游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國家發改委與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就推進重點供煤和用煤企業共同參與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工作達成一致。
《備忘錄》明確,2016年到2020年期內,在煤炭綜合成本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煤炭市場發展情況、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社會可承受能力的因素,按照兼顧煤電煤鋼雙方健康穩定發展的原則,原則上以年度為週期,建立電煤鋼煤中長期合作基準價格確定機制,以重點煤電煤鋼企業中長期基準合同價為基礎,建立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將動力煤具體劃分為三種情況。
綠色區域(價格正常),是指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以內(以2017年為例,重點煤電企業動力煤中長期基礎合同價為535元/噸,綠色區域為500~570元/噸)。
藍色區域(價格輕度上漲或下跌),是指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6%~12%之間(以2017年為例,黃色區域為570元~600元/噸或470~500元/噸)。
紅色區域(價格異常上漲或下跌),價格上下波動幅度在12%以上(以2017年為例,紅色區域為600元/噸以上或470元/噸以下)。
煉焦煤中長期合同,以“基準價加級差”的定價方式,以重點煉焦煤企業與鋼鐵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基準合同價為基礎,建立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對數量大、運距遠、還款快的用戶給予一定程度的優惠。
當價格位於綠色區域,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不採取調控措施;當價格位於藍色區域,重點加強市場監測,密切關注生產和價格變化情況,適時採取必要的引導措施;當價格位於紅色區域,啟動平抑煤炭價格異常波動的回應機制。
集成期貨煤炭行業研究員鄧舜接受中國證券網記者採訪時表示,過去兩年分別出現了煤炭價格跌至冰點和煤價大幅跳漲導致電力企業大面積虧損的情況,有關方面出臺《備忘錄》,也是希望在煤價在合理區間運營,令上下游行業都能保障一定的利潤水準。近期動力煤價格雖然有所回檔,但是下游的需求剛性較大,相反上游的產量彈性較大,在政策調節下可收可放。《備忘錄》明確了煤價的合理區間,意味著煤價從此“上有頂、下有底”,將有利於相應的調控措施及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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