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

​發展“一帶一路”綠色金融的挑戰

新华丝路网
2019-09-16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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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現代經濟的血液,推動“一帶一路”綠色金融的發展,對於“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的環境協調和經濟發展,乃至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帶來挑戰均是意義重大。

雖然近年來中國推動“一帶一路”綠色金融的發展取得不少成效,在推進過程中也發現了“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有諸如環境資料不完美、金融法律法規不健全、制度設計欠缺、戰略與頂層設計不完善、金融產品創新動力不足、風險管控能力不足等的問題,拖緩了“一帶一路”綠色金融的發展進程。

隨著上述各類產業及制度上的問題被陸續發現,各界可以想方設法尋找解決的方案。但對推動“一帶一路”綠色金融發展最危險的,卻是被忽略或輕視的一些真實存在,且對民生影響深遠的“接地氣”問題。

近期筆者在對巴基斯坦、馬來西亞、緬甸、印尼、越南、埃及、肯雅、南非、埃塞俄比亞、吉布地、辛巴威、阿聯酋、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等14個“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的研究發現,上述國家在發展綠色金融進程中,忽略了以下幾個嚴重的問題。

其一,沒有考慮有心朝“綠化”(Go Green)發展的企業需求。我在研究中發現,不少亞洲國家如印尼、馬來西亞等國近年來陸續發行綠色債券,例如印尼在2018年2月發行12.5億美元五年期的綠色債券,成為第一個在國際市場發現綠色債券的亞洲國家。除了政府發行綠色債券之外,企業也發行綠色債券。但這些發行的綠色債券,主要的適用對象,在於已經足夠“綠化”的企業,對於那些並沒有足夠“綠化”的企業,要麼由於不符合發行綠色債券的條件,望“綠”興歎,不得不止步。要麼不惜採用“飄綠”、“染綠”的弄虛作假行為,發行綠色債券,以獲得較低的融資成本。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由於金融投資的急功近利,投資者更喜歡一步到位,並沒有考慮那些尚不符合發行綠色債券條件,但卻有意朝“綠化”融發展的企業。很多亞洲國家的企業,都希望朝加速“綠化”的方向發展,但從非綠色轉向綠色需要過程和時間。在這期間,如果可以開發出較具彈性的“過渡性”綠色債券、“淺綠”債券等的綠色金融產品,允許發行企業將這些發債收入,較為彈性地投入到與氣候變化相關投資專案中,一方面可以減少企業的“飄綠”、“染綠”等弄虛作假行為出現,令行業更加規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鼓勵更多的傳統企業往綠色企業發展。

其二,發展綠色金融未有關注弱勢群體的利益。我在對一些非洲國家的研究當中,發現雖然非洲國家一些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獲得了投資太陽能發電廠、風力發電廠等清潔能源的資金,這些太陽能和風力發電廠的建設,也獲得了亟需增加電力以發展經濟的當地政府支持。然而,這些項目建設過程並不象想像中那麼友好,為了獲得日照、風力上的優勢地區,往往佔據、阻斷了當地人賴以生存的農田和河流水源,甚至破壞了原始生態環境,以及導致當地貧困民眾被迫搬遷,進一步影響民生。這種帶來了很多對環境和社會有害的“清潔能源”的專案,無疑是以環保的名義,破壞了環保,並不符合綠色金融設立的原意。

由此可看出,單純進行清潔能源投資或發展綠色金融,不但不足以解決“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的經濟、民生問題,也並不足以解決環境協調和全球氣候變化。未來要繼續發展清潔能源,如何能通過發展清潔能源的同時帶動其它行業發展,更值得深入研究。例如,在我研究的國家當中,有嘗試“太陽能發電+”的新型經濟產業方式,通過“太陽能發電+土豆、木耳養殖”的方式,上面的太陽能板用於發電,太陽能板下面則用於種植,土豆、木耳適合光照少的生長環境,因此置於太陽能發電板下種植。不僅如此,還可以在太陽能板下面的草地上進行放牧,牛、羊不但可以起到割草機的作用,草地也可以吸收二氧化碳,以減少碳排放。

這種一地多用的“太陽能發電+”模式,不僅沒有佔用農田,避免他們因農田、草地受毀而流離失所,反而可以令周邊的農田產能提升,促進農業發展,為當地的民眾創造更多工作機會,。

其三,過於發展綠色金融的“投資”而忽視“撤資”。在我研究的14個國家當中,多數政府和投資方只關注於投資綠色產業項目,忽略了國際市場在談及綠色金融時必然涉及的“撤資“行為。

以筆者研究的幾個中東國家為例,部分國家對發展綠色金融的態度比較積極,表示希望發展綠色產業,通過清潔能源發電。然而究其原因,他們不希望將石油用於國內電力供應,原本是為了保存石油用於利潤更高的出口,但是這兩三年以來,由於石油價格下跌,成本變低,他們又開始投資傳統發電廠,通過石油、天然氣發電。結果真正將綠色產業落實行動的很少,更別提通過綠色金融帶動綠色產業、清潔能源的發展了。個別國家甚至至今還沒有一間風力或者太陽能電廠發電。

上述這種情況,以沙烏地阿拉伯和阿聯酋最明顯。例如,阿聯酋近97%的電力生產以天然氣為燃料,剩餘的3%則使用石油、煤炭以及可再生能源。化工燃料產業與清潔能源產業存在根本上的衝突,如果一方面不從傳統能源行業撤資,甚至繼續加大對化石燃料產業的投資,另一方面又表示希望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推動清潔能源產業的發展,顯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對此,有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機構,如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亞洲投資銀行、挪威主權基金、愛爾蘭主權基金以及牛津大學、斯坦福大學等,發出了各類的撤資聲明,自2013年以來,已經有9.38萬億美元的資金從各類化石燃料產業撤資。

我相信,這類忽視有意朝“綠化”發展的企業需求、忽視弱勢群體利益、加大投資化工燃料產業的同時又宣稱要發展綠色金融等情況,並不僅僅在筆者所研究的14個“一帶一路“相關國家中出現,很有可能是大多數正在發展或希望發展綠色金融的”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所要面對的問題。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上述問題,理順綠色產業和綠色金融發展的邏輯和動力,將很難推動綠色金融以及綠色產業發展成為”一帶一路“國家經濟永續發展的基石。

(梁海明 海南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院長、絲路智谷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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