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

綠色保險護航“一帶一路”建設

新华丝路网
2018-01-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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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建設突出生態文明理念,推動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共同建設綠色絲綢之路。其中,綠色保險以其特有的生態環境風險規避、轉移和管理,以及對綠色專案的長期投資功能,有助於提升“一帶一路”綠色化水準、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實現“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可持續發展。

綠色保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從廣義角度來說,綠色保險是指在適應綠色發展過程中為解決因經濟社會活動中的環境問題衍生的環境風險,而提供的一種保險制度安排和長期治理機制。從狹義角度來說,綠色保險可以是應對環境污染事故的短期保險工具,也可以是應對長期風險如氣候變化的有效機制。在我國,綠色保險常被狹義解釋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簡稱“環責險”),即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

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為代表的綠色保險是一種環境風險治理機制,可以通過保費將未來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成本顯性化,促使投資者、生產者重新評估專案的費用效益比,有助於抑制對污染專案、風險專案的過度投資。此外,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積極的事前干預和全過程風險控制,督促生產行為達到環境標準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環境污染損害、風險發生的概率。

一、全球及中國綠色保險發展情況

綠色保險制度起源于歐美工業化國家,隨後部分發展中國家也開始建立。目前,主要發達國家的該項保險制度已經進入較為成熟的階段,並成為解決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主要方式之一。總的來說,不少國家都在加強強制性環境責任保險的推廣,並逐漸成為一種趨勢。目前,在美國,污染法律責任保險已經成為環境保險最大的險種。據統計,2007年污染法律責任保險所收到的保費約有17億美元。

2012年聯合國發佈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金融行動機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原則》(UNEPFI-PSI),奠定了保險業應對環境、社會與治理風險問題的全球框架。截至2015年7月,全球已經有83家保險公司以及保險行業協會等組織批准了該原則並成為簽約方。

從國際經驗方面來看,世界各國的環境責任保險的承保機構呈現聯合趨勢。保險公司在積極進行公司之間的聯合,進而成立環境責任保險聯合體,從而可以共同承擔風險。例如,1990年義大利成立了聯合承保集團,是由76家保險公司一起設立的。

中國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開始探索建立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1991年,大連、瀋陽、長春、吉林等北方城市開始試點環境責任險。但受制於當時比較落後的政策、法律,試點並沒有明顯成效。進入二十一世紀,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探索步伐開始加快。

2006年6月,國務院發佈了《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2008年2月,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保監會一起頒佈了《關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快推廣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制度。2008年設立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在一些省市進行試點,當年大約有700家企業投了此環境險,2009年增加了1000多家,保費收入也從第一年的1200多萬元增加了3000多萬元,2009年為4300多萬元。2013年,國家環保部和中國保監會聯合頒佈《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涉重金融企業、石油化工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截至2014年底,全國有28個省(區、市)開展了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試點,投保企業累計2.4萬家。

2015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佈《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在意見書中明確提出要深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同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佈《生態文明改革總體方案》,指出應該在環境高風險區域實施環境污染責任險,建立上市公司環保資訊披露機制。該方案的提出對推進我國強制綠色保險制度的落地和完善綠色保險相關配套制度體系具有里程碑意義。

根據有關資料顯示,2007年至2015年第三季度,全國試點省市地區已近30個,投保企業已超過4.5萬家(次)。2015年,19個地方報送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資訊情況顯示,有5164家企業投保,保費總額達約1.5億元,保額100億元左右。

二、“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綠色發展現狀與實踐

總體上,“一帶一路”相關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水準較低,呈現出粗放式的發展方式。近年來,這些國家能源、資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呈現快速增長,資源環境壓力在不斷增大。同時,相關國家環保能力偏弱,環保技術相對落後,環境監測能力較差,環境基礎設施缺乏、環保投入不足,將成為“一帶一路”建設面臨的重要挑戰。

“一帶一路”相關國家面臨著非常嚴重的環境問題,其環境資源綜合績效遠低於世界平均水準。例如,中國—中亞—西亞的經濟走廊主要是荒漠、半荒漠和草原地帶,氣候異常乾燥,降雨量極其稀少,極端氣象災害頻發,生態環境較為脆弱。南亞地區的印度、尼泊爾和斯里蘭卡都處於缺水的低水準範疇。根據俄羅斯自然資源與生態部2008年的國家報告,2006年僅在俄羅斯的歐洲部分,來自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等國的硫氧化物總沉降量達到51.7萬噸。海上絲綢之路相關國家海洋生態問題長期存在,如氣候變化、自然海岸線大量喪失、陸源污染排放過量、生態災害頻發、漁業資源枯竭等。

此外,“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屬於粗放式經濟發展方式。單位GDP能耗、物質消費、原木消耗、溫室氣體排放量均高出世界平均水準的50%以上,而對於單位GDP水泥消耗、鋼材消耗、有色金屬消耗、臭氧層能耗、水耗,則達到了世界平均水準的2倍或2倍以上。例如,“一帶一路”相關地區消費了世界上50.8%的一次能源,包括72.2%的煤炭、47.1%的天然氣、41.1%的原油、40.1%的水電。

針對“一帶一路”相關國家環境的脆弱性,綠色保險,特別是環境污染責任險能夠較為有效地打破“企業污染,政府和受害者埋單”的怪圈,強化企業運營和投融資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能夠為“一帶一路”建設化解一些環境和社會風險。

中國人保財險公司在1991年與環保部門合作推出了企業環保責任險,在大連最先開始試點,在此期間開出了我國第一張企業污染責任險保單。2005年中國人保財險繼續加大了污染責任保險品的研發力度,推出了專項環境污染責任險品。2007年,中國人保財險研發出我國第一款獨立的環境污染責任險產品。2013年,在國家推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後,中國人保財險開始舉公司之力落實試點工作,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發展提供支援。

三、推動綠色保險的建議

為推動綠色保險發揮其獨特優勢服務於“一帶一路”建設,為綠色“一帶一路”建設保駕護航,建議從機構合作、服務和產品創新、資金導向等三方面開展。

一是開展跨國的綠色保險機構的聯合和合作。順應國際綠色保險機構趨向聯合的勢頭,跨國的綠色保險機構聯合開展環境保險業務,覆蓋“一帶一路”區域的投資活動,對不確定性較高的環境風險通過聯合承保環境保險的方式予以發揮各自優勢,規避、轉嫁、和降低風險。

二是加強綠色保險服務和產品創新。對於“一帶一路”的重大專案由偶然性、突發性環境損害事故擴展到因單獨性、反復性或繼續性事故所引起的環境損害等,開發個性化、差異化的綠色保險產品,提供專業化環境風險管理服務,以更全面、綜合的綠色保險滿足專案轉嫁環境風險、提升生態環境風險防範能力、確保污染後果得到治理的需求,促進企業和投融資機構主動承擔環境社會責任。

三是發揮保險資金的導向作用,配置到綠色專案上去。綠色項目符合保險資金的長期投資需求,避免了銀行信貸存在的期限錯配問題。應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體量大、投資週期長的特點,匹配綠色基礎設施、綠色建築、清潔能源、環境保護等項目對資金的需求,為綠色“一帶一路”提供資金支持。

(王文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  曹明弟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綠色金融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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