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深圳市政府印發《關於更大力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提出包括4個“千億元計畫”等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優政策、更好服務支援民營企業發展。
《若干措施》共提出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建立長效平穩發展機制、支援企業做優做強、優化政策執行環境等五大舉措。
其中,減負降成本1000億元以上、新增銀行信貸規模1000億元以上、新增民營企業發債1000億元以上、設立總規模1000億元的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等“4個千億”政策,是《若干措施》的重要內容。
值得注意的是,“4個千億”的其中之一,即用好100億債權資金和50億元股權基金,緩解深圳優質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並且將進一步加大資金支援力度,設立總規模1000億元的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是上證報獨家披露深圳百億資金馳援上市公司“風險共濟”計畫後,深圳市政府首次公開提及這筆緩解深圳優質上市企業股票質押風險的資金。
《若干措施》中提到,深圳將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讓利等措施吸引各類社會資金參與,設立總規模1000億元的深圳市民營企業平穩發展基金,將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發展前景的民營企業納入支援範圍,引導商業銀行、券商等股票質權人開展配套授信,不輕易抽貸和平倉。
同時深圳還將建立民營企業重大危機預警處置機制、民營企業家市外糾紛及涉訴應急協調處理機制以及民營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工作服務機制,引導民營企業構建合規管理體系,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此外,深圳將通過落實稅收優惠、降低用人單位社保及住房公積金繳費費率、加大工會費返還、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清理供電加價、整治“二房東”哄抬房租等方式,確保全市企業減負降成本1000億元以上。
在幫助中小微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方面,《若干措施》提到,深圳將中小微企業銀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由20億元增加到50億元,提高風險補償貸款餘額上限,將覆蓋對象擴大至小微企業主及個體工商戶,實現新增銀行信貸規模1000億元以上。
同時,深圳將安排100億元發債增信資金,為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提供增信資金支持,建立企業發債風險分擔機制,增強投資者對擔保債券的信心,降低民營企業債券發售難度和發行成本,實現民營企業新增發債1000億元以上。並且深圳將加大民營企業在主機板、創業板、新三板以及科創板的上市培育力度,支援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到境外上市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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