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實施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鼓勵科研人員在崗創業,引導建立不低於10億元的天使基金……2日,成都市正式發佈《促進國內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轉移轉化若干政策措施》,將通過多項改革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通道,並首次觸及科技成果的所有權問題。
據新華社6月3日報導,2014年,成都市出臺了被稱為“成都十條”的《促進國內外高校院所在蓉協同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打破了束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蓉轉移轉化的制度藩籬,激發了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熱情。
此次發佈的“成都新十條”,是對此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在推動科技成果“三權”改革的基礎上,明確提出支持在蓉高校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進一步破除科技成果轉化的障礙。“據我們瞭解,對職務科技成果的所有權進行改革,在全國城市中屬於首創。”成都市科技局局長盧鐵城說。
所有權改革的具體內容為:鼓勵高校院所與發明人或由發明人團隊組成的公司之間,通過約定以股份或出資比例方式進行智慧財產權獎勵,對既有職務科技成果進行分割確權,以共同申請智慧財產權的方式分割新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發明人可享有不低於70%的股權。
同時,成都將鼓勵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在崗創業,允許高校院所非正職領導因成果轉化需要在企業兼職取酬。同時,鼓勵高校院所有創業精神的科技人員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另外,鼓勵在蓉高校在校學生到校院地共建的載體創新創業,創新創業實踐業績可計入學分。
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是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平臺,成都市級財政將設立10億元的產業技術研究院專項資金,撬動社會資本多管道投入產業技術研究院建設,並給予每個產業技術研究院最高5000萬元的運營補貼。
為緩解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成都新十條”提出,擴大天使投資引導資金規模至10億元,擴大科技企業債權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至50億元,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對科研人員在蓉領辦的企業和入駐高校院所的孵化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債權融資、股權融資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貸款。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