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近期的股權收購事項、此前的大宗貿易等情況披露過簡,*ST新億資訊披露“不到位”的現象引起了監管關注;上交所於短期內先後兩次向公司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對相關情況做出補充說明。
*ST新億今日公告,公司於10月10日收到上交所針對公司對外投資事項的問詢函。不久前公司審議通過了一項投資議案,公司擬以1.8億元收購襄陽新發地公司51%的股權。公司當時稱,後續將根據專案進展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其他財務資助 (包括借款)措施。不過,對於這筆投資金額並不低的項目,如此披露,實在過於“單薄”。
據此,上交所向公司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針對該次交易的“投資標的、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投資協定的主要內容、增資作價依據、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和風險分析”等重要情況進行補充公告。另外,對於公司提出的“或提供財務資助”事宜,公司需要進一步說明相關事項預計的時間安排,並披露資助原因、資助規模和具體用途等。
對此,公司表示,將對上述問題逐項落實,預計在10月20日前進行回復並對外披露。
事實上,這已經是近期內公司收到的第二份問詢函。9月初,*ST新億2016年半年報中的貿易預付款事項亦已經引起交易所關注。
具體來看,根據對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上交所指出,“公司本期營業收入為0,預付款期末餘額為5.09億元”,而公司解釋為“向長春市蒙森商貿有限公司、烏魯木齊震北商貿有限公司等公司預付貨款”。對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上述預付貨款的交易背景、交易目的、交易具體內容,及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等。此外,上述大額預付交易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被相關方變相佔用資金等情況也要補充說明。
9月底,*ST新億針對上述問題進行回復。公司列出了長春市蒙森商貿有限公司等8名交易對象的背景情況和12項交易情況等,並表示公司與交易對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但以“交易對手方認為財務資料涉及商業秘密,無法向公司提供”為由,未對該項情況進行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回復的部分內容仍然存在疑點。例如,交易對方之一的上海聚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投資管理、投資諮詢、企業管理諮詢、房地產開發經營等,但公司與其的交易標的卻為“電解銅”;再比如,深圳市宏利創貿易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通訊產品、數碼產品、電腦周邊產品等,但公司與其的交易標的為“一級豆油”,交易標的與公司的業務範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深圳市諾普鑫科技有限公司等交易對手為2016年成立公司,其相關貿易背景也值得關注。
*ST新億今日公告,公司於10月10日收到上交所針對公司對外投資事項的問詢函。不久前公司審議通過了一項投資議案,公司擬以1.8億元收購襄陽新發地公司51%的股權。公司當時稱,後續將根據專案進展情況,決定是否提供其他財務資助 (包括借款)措施。不過,對於這筆投資金額並不低的項目,如此披露,實在過於“單薄”。
據此,上交所向公司發出問詢函,要求公司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針對該次交易的“投資標的、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投資協定的主要內容、增資作價依據、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和風險分析”等重要情況進行補充公告。另外,對於公司提出的“或提供財務資助”事宜,公司需要進一步說明相關事項預計的時間安排,並披露資助原因、資助規模和具體用途等。
對此,公司表示,將對上述問題逐項落實,預計在10月20日前進行回復並對外披露。
事實上,這已經是近期內公司收到的第二份問詢函。9月初,*ST新億2016年半年報中的貿易預付款事項亦已經引起交易所關注。
具體來看,根據對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上交所指出,“公司本期營業收入為0,預付款期末餘額為5.09億元”,而公司解釋為“向長春市蒙森商貿有限公司、烏魯木齊震北商貿有限公司等公司預付貨款”。對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上述預付貨款的交易背景、交易目的、交易具體內容,及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等。此外,上述大額預付交易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被相關方變相佔用資金等情況也要補充說明。
9月底,*ST新億針對上述問題進行回復。公司列出了長春市蒙森商貿有限公司等8名交易對象的背景情況和12項交易情況等,並表示公司與交易對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但以“交易對手方認為財務資料涉及商業秘密,無法向公司提供”為由,未對該項情況進行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回復的部分內容仍然存在疑點。例如,交易對方之一的上海聚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包括投資管理、投資諮詢、企業管理諮詢、房地產開發經營等,但公司與其的交易標的卻為“電解銅”;再比如,深圳市宏利創貿易有限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通訊產品、數碼產品、電腦周邊產品等,但公司與其的交易標的為“一級豆油”,交易標的與公司的業務範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深圳市諾普鑫科技有限公司等交易對手為2016年成立公司,其相關貿易背景也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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