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與中礦能源達成的石墨烯專案合作尚無實質性進展,杭電股份如今又欲牽手海外高校,再次謀求在石墨烯領域的產業化合作。值得一提的是,在前次石墨烯研發合作及高送轉的雙重刺激下,杭電股份股價今年2月以來大幅上漲逾一倍。在此背景下,公司最新達成的石墨烯合作意向,難免令外界產生“迎合熱點題材炒作股價”的懷疑。而就在杭電股份發佈最新合作公告後,上交所第一時間向公司下發問詢函,要求其就上述兩次石墨烯合作的相關資訊予以充分披露。
杭電股份4月14日所發公告顯示,公司日前已與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及澳大利亞新南創新有限公司共同簽訂了《研發與產業化合作議定書》,三方擬共同進行石墨烯超導技術、石墨烯超級電容器技術等領域的產業化開發,並在中國將研究成果產業化。
事實上,同樣是涉及石墨烯的相關專案合作,同樣欲在國內實現產業化,杭電股份在去年12月下旬還曾與中礦能源簽訂《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擬共同與國外石墨烯公司進行技術溝通、商業談判,對有關項目進行商業、法律、技術等方面的調研評估,確定是否與國外石墨烯公司合作投資相關專案。不過,就在該事項披露後,公司隨即也收到了上交所問詢函,被要求補充披露該次合作的具體細節內容。
需要指出的是,前次合作事項披露過後,受1月份大盤整體低迷因素影響,杭電股份股價今年初也出現震盪下挫,但從2月份後便率先反彈,隨後公司在3月初披露的“10轉20派1.5元”的高送轉方案又進一步刺激了股價上揚,期間最高漲幅超過一倍,甚至4月7日盤中股價一度創下上市以來新高(複權後)。
在此背景下,杭電股份最新披露的石墨烯項目合作也再度引發了監管部門的關注。杭電股份今日公告稱,公司再度收到上交所問詢函,而問詢內容均集中在兩次涉及石墨烯的合作細節上。
由於杭電股份昨日公告中未披露合作對方所掌握的具體石墨烯技術、產業化應用階段以及相關技術在中國產業化運用的不確定性等關鍵資訊。基於此,上交所要求公司進一步披露本次合作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同時要求公司披露合作對方目前所掌握的具體石墨烯技術(包括技術名稱、具體應用領域等);而若本次合作涉及的相關技術及其產業化運用尚處於初步研究階段,公司還應特別提示相關不確定性和風險;交易所還要求公司披露合作對方所掌握的石墨烯技術在中國產業化運用可能存在的主要障礙和不確定性,以及公司預計的實現量產並能為公司創造經濟效益的時間,並做充分的風險提示。另據公告,計畫中的合資企業將在石墨烯技術產業化過程中實現利潤,回報公司及其股東,上交所由此要求公司詳細解釋上述表述的依據,包括可能的實現途徑、方式及利潤規模。
此外,在去年12月與中礦能源簽訂框架協定後,杭電股份便未披露過此次合作事項的後續進展情況,這也引發了監管部門的關注。上交所由此要求杭電股份充分披露合作雙方為執行該框架協定所作的全部工作、每項工作的執行時間和達到的階段性成果,且披露該合作框架協定是否已出現或將出現重大變更或終止的情形;同時要求杭電股份自查,即針對該合作事項,公司從簽署協定到後續的重大進展是否及時、完整地履行了相關的資訊披露義務,並充分說明原因或依據。
在市場人士看來,近期市場上出現一些公司主動“搭靠”各種熱門題材的情形,也有通過資訊披露影響股價甚至進行股價操縱的極端個案。在此背景下,上交所的上述監管問詢,再次強調了其對資訊披露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基本要求,也是督促相關上市公司在追求“高大上”題材的同時,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而在杭電股份連續簽訂石墨烯合作協定的背後,公司究竟是為了尋求業務突破、搶佔新領域的先機,還是在股價等方面另有其他訴求?投資者則可從公司未來對交易所問詢函的答覆中作出理性判斷。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