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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市場速遞(2021-02-26)

澳洲頻道
2021-02-2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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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市場速遞
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

澳大利亞正式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

澳大利亞2月25正式通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簡稱:新聞媒體議價法),澳大利亞成為全球第一個有權強制國際科技巨頭臉書(Facebook)、穀歌(Google)等為新聞內容向澳大利亞新聞出版商付費的國家。

澳大利亞聯邦財政部長Josh Frydenberg表示,聯邦政府制定的《新聞媒體議價法》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新法將有助於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讓製作原創新聞的澳大利亞媒體企業獲得合理報酬。新法解決了新聞媒體企業和數字平臺之間議價能力不平衡的問題。Frydenberg稱此前政府與Facebook已就這一法案的修改達成妥協,並在參議院和眾議院獲得通過。

Facebook在與澳大利亞聯邦政府達成協議後,同意恢復澳本地和國際的新聞頁面。協議中包括對《新聞媒體議價法》做部分修改。目前,Facebook已與澳大利亞Seven West傳媒集團簽署協定,與新聞集團和及其他媒體的協定也即將簽署。此前,Google已經與澳大利亞多家媒體達成了一系列交易,並正在談判更多的交易,預計每年對澳本地新聞業的投入1.5億澳元。預計Facebook和Google最終可能每年向澳新聞業投入超過2億澳元。

Frydenberg說,“新法為各方之間開啟有誠意的談判提供了框架,並為無法妥善協商的爭議提供了公平、恰當的仲裁程式。《新聞媒體議價法》鼓勵各方在該項法律的框架之下進行商業談判,政府很高興看到Google和Facebook在與澳大利亞新聞媒體企業達成商業協議方面取得了進展。”

據瞭解,新法修訂內容將“明確”指出,新聞媒體議價法的適用性將充分考慮數字平臺和澳本土出版商事先簽署的協定。即如果數位平臺選擇和澳本土新聞出版商達成交易,將可以避免受到新聞媒體議價法的約束;如果被列入法規監管範圍,數字平臺將受到額外的通知;在未能簽署協議的條件下,仲裁是“最後途徑”。
(來源:泛澳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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