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賴登伯格在聲明中說,該準則提供了一個框架,讓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可以進行友好協商,同時雙方也可通過"公正和平衡"的仲裁程式來解決重大爭端。
他表示,澳國庫部將在該準則實施一年內對其進行評估,以確保其產生的結果與澳政府的政策意圖一致。
去年4月,澳大利亞政府指示澳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著手起草一個強制性行為準則,以解決澳媒體與穀歌、臉書等科技巨頭之間議價能力失衡問題。去年12月,澳政府將一份草案提交議會審議。
臉書本月17日表示,將禁止澳大利亞媒體和民眾在臉書上分享、閱讀澳媒和國際媒體的新聞內容,以回應澳政府擬推出的媒體議價法案。22日,臉書發表聲明說,澳政府已同意修改議案,臉書將為澳用戶恢復其在平臺上的相關許可權。24日,臉書再次發佈聲明說,計畫未來三年向新聞行業投資至少10億美元。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