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佈的《2020年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提出,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
文件提出,要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品質,以深化改革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為路徑,打破阻礙勞動力自由流動的不合理壁壘,促進人力資源優化配置。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督促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含設區市和縣級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進一步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
檔還提出,督促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堅持存量優先原則,取消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的人口等重點人群落戶限制。
此外,檔還明確,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入市。出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指導意見。允許農民集體妥善處理產權和補償關係後,依法收回農民自願退出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按照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經營性用途入市。啟動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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