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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亞慶:央企債務風險可控 禁止開展融資性貿易

中国证券网
2017-03-13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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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上午,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人民大會堂“部長通道”答記者問時表示:“去杠杆、降低債務是央企今後一段時間重點關注的問題,當前債務風險是安全可控的。”肖亞慶提出,未來將嚴格控制盲目投資,單純為了擴大規模,特別是融資性貿易,是要嚴格禁止的。

肖亞慶表示,目前中央企業102家,總的負債率66.6%,比上年同期下降0.1個百分點。其中80%以上負債率的央企一共有12家,負債率超過85%的有4家,這4家中,中國鐵物和中鋼集團完成了重組,負債率降低到70%以下。“總的負債率就實體經濟來講,還是比較穩定的。”

談及如何降低負債率問題,肖亞慶認為,第一,降低負債率的根本是企業要增加效率,盈利水準高了,會逐漸把負債降下來。第二,嚴格控制盲目投資。單純為了擴大規模,特別是融資性貿易,是要嚴格禁止的;若是為了發展生產,為了創更多的效益,這樣的負債則是可行的。第三,企業的發展一定要和市場的大規律相結合。

在監管方面,國資委將在制度建設、執行力度、發生債務危險的苗頭監測,以及違規責任追究上加強。“去杠杆,降低債務是央企今後一段時間重點關注的問題。”肖亞慶認為,“目前來看,無論是中央企業發的債券,還是銀行借貸規模,都在比較合理和正常的水準。”

“禁止融資性貿易的原因在於國企承受了巨大風險。”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對上證報記者表示:“融資性貿易以融資為目的,當企業缺乏足夠的資信,無法從銀行獲得資金時,通過與協力廠商聯合,借用協力廠商的良好銀行信用,憑藉與目標客戶簽訂貿易合同,取得銀行融資,獲得融資後再與協力廠商分成。”

據介紹,在企業貿易經營過程中,銀行根據企業真實貿易背景和上下游客戶資信實力,以單筆或額度授信方式,提供銀行短期金融產品和封閉貸款,以企業銷售收入或貿易所產生的確定的未來現金流作為直接還款來源的融資業務,稱為自償性貿易融資。在現實情況中,由於一些貿易企業缺乏足夠的資信,很難從銀行通過自償性的貿易融資解決流動性資金不足的問題。為解決自身資金需求,其中一個辦法便是通過與擁有良好銀行信用的國企合作,讓國企加入貿易鏈中,以國企名義與客戶簽訂貿易合同,取得銀行融資,銷售貨物後返還一定手續費給相關國企。

“這種合作以融資為目的,一旦實際貿易出現問題,資金鏈斷裂,國企則成為最後支付人,承受巨大損失。而且在這樣的貿易過程中,由於上下游客戶都由他人控制,存在極大的資金風險、法律風險以及虛開增值稅發票等風險。”周麗莎告訴記者。

實際上,2014年,廣東省已經出臺了禁止融資性貿易的相關條例,即《關於推進廣東省屬商貿業務風險防控及企業轉型創新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規定,以借出資金賺取息差為目的的融資性貿易業務要限期清退,以融資為目的、無真實貨物交易的虛開發票等虛假貿易業務要堅決禁止。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中央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加強央企境外投資的監督管理等問題也愈發迫切。為此,今年1月中旬,國資委公佈了修訂版《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對央企境內外投資行為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

針對央企境外投資,《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央企原則上不得在境外從事非主業投資。有特殊原因確需開展非主業投資的,應當報送國資委審核把關,並通過與具有相關主業優勢的央企合作的方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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