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營改增有望擺脫"只聞樓梯響"的狀態,相關方案正醞釀破題並擇時浮出水面。據從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處獲悉,相關監管部門正在對方案細節進行打磨。以現有思路來看,保險業"營改增"下計稅預計可能按業務收入6%徵收。
保監會財務會計部處長郭菁近日在"第十六屆中國精算年會"上表示,保險業"營改增"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可以兼顧財政收入與企業稅負,具有可操作性,監管層正力求設計一套符合保險業行業特點,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稅制體系。
而此前市場呼喚的金融業"營改增"的具體推出時間尚未確定。郭菁透露,保險業"營改增"可能採取一般徵收方式加以推進,即以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的差額計稅,稅率預計為6%。原營業稅下免稅業務可望繼續免征增值稅,這在一年期以上返還型人身保險中或可得到體現。未來,保險業"營改增"將考慮對進項稅嚴格實施"以票控稅",基於投資收益的不同類別可能適用不同處理,購買不動產的進項稅可能需要分0至20年抵扣。
由於相關方案仍在制定過程中,所以最終方案如何施行尚待觀察。以現有的推進思路來看,在計稅上,如果業務收入按6%一般徵收,且定價不變,保險公司業務收入將下降5.66%,因成本費用可通過抵扣進項而降低,收入下降對利潤影響不明顯。在銷項稅方面,原營業稅下免稅業務可繼續免稅,對應的費用進項或不得抵扣。
中信建投證券分析師楊榮表示,保險業將受益於增值稅制度的優越性,但金融業"營改增"改革還具有很大的複雜性,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會面臨一些問題。例如,保險產品的收入和支出需要經過很長的週期,影響稅收因素的進項和銷項不在一個週期內,保費進入和賠付時點不一致。另外,管理費用應該如何分攤到各個產品中也是未來需要考慮的一大問題。
郭菁表示,投資收益是否繳稅,對保險公司有重大影響,也是金融業"營改增"方案推出前夕監管部門討論的焦點問題,方案中的這一細節如何操作還有待進一步研究確定。相比于原營業稅下按5%徵收的方法,如果金融商品投資收益免征增值稅,則將對保險企業構成明顯利好;如果不予免征,則保險企業的稅負將有所增加。
在制度設計上,"營改增"將使得身處其中的保險公司開始考慮新的政策對企業利潤、產品定價、成本轉嫁等多方面的應對措施。"`營改增`不是簡單的稅種變化,將影響營業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重要經營資料,對全部管理層級和各業務線產生重大影響。"郭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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