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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證券監管綱領劍指七方向 定調IPO改革支持“四新”

中国财富网
2018-02-0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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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


“IPO和並購重組的基調都有可能要隨著變化,這個資訊對今年投行業務的執業思路是非常重要的指引,不能等到監管做出變化我們在跟著變。”華南地區一家中型券商投行部的負責人1月30日對記者表示。

1月31日晚間,證監會發佈了2018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的通報。

作為一年一度證券監管綱領發佈的會議,其備受關注。會上明確提出了2018年證券市場發展的七大方向,包括防範化解資本市場重大風險攻堅戰;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援力度;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繼續深化新三板改革;引導期貨與衍生品市場健康發展;以深化改革和擴大雙向開放促進各類市場主體核心競爭力的全面提升;大力推進監管智慧化科技化;持續強化稽查執法。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首次提出將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援力度,這一表態極有可能影響2018年IPO和並購重組的審核基調。

除此之外,證監會在會議上明確“以深化改革和擴大雙向開放促進各類市場主體核心競爭力的全面提升”,雙向開放的背景下,國外的機構走進來,國內機構走出去,這也勢必將引發證券期貨行業格局的改變。

投行業務新方向

“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相應地資本市場也需要做出調整。”一位接近監管層的內部人士1月30日表示。

這一背景下,證監會在2018年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提出,“以服務國家戰略、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為導向,吸收國際資本市場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與方法,改革發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援力度。”

市場對於這一表態頗為興奮。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負責人田利輝31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證監會提出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是響應黨的十九大號召,通過調整制度來推動更加均衡、更加包容、更加普惠的成長,防止一刀切和僵化的體制。‘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支援力度”是順應時代大潮,在技術革命加速、智慧化時代大幕緩緩開啟的年代,中國經濟、中國企業、中國上市公司必須迎頭趕上,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國資本市場的包容性和適應性。”

在會議召開前,交易所釋放的資訊透露出了蛛絲馬跡,上交所1月26日提出,2018年將重點支持新技術、新業態、新產品通過並購重組進入上市公司。

在此次會議上,證監會則提出了更多的“新”,即新產業和新模式,與此同時,對這些“新”內容的支援也不僅限於並購重組。

“IPO和並購重組的基調都有可能要隨著變化,這個資訊對今年投行業務的執業思路是非常重要的指引,不能等到監管做出變化我們再跟著變。”華南地區一家中型券商投行部的負責人1月30日對記者表示。

“目前的A股IPO標準,主要是適應工業化的需要,我們的IPO標準是工業版的,對於這個新經濟新業態,尤其像一些輕資產型的公司並不能很好地包容。所以在新經濟時代,對於很多的新技術、新產業,包括一些互聯網的新業態。要想包容、要想讓他們能夠適應IPO,我們需要變革發行制度,提高IPO標準的包容性和實用性來加大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的包容和吸收。”北京地區一家大型券商的投行人士1月31日認為。

除此之外,市場認為,紅籌架構企業在境內上市的通道或進一步打通,這也是證監會提出支持“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一種方式。

事實上,證監會主席助理張慎峰在1月初調研中關村時便指出:“要與時俱進地提升我國資本市場體系的制度包容性、市場承載力和國際競爭力。把好企業留在國內、讓好企業儘快上市。”

“外來和尚”或促行業變局

監管思路的變化能夠引導執業內容的變化,同樣也能改變行業的格局。

此次監管工作會議上,還有一項資訊值得關注,即“以深化改革和擴大雙向開放促進各類市場主體核心競爭力的全面提升。”這一表態或改變國內證券期貨機構的現有業態。

2017年11月初,監管層曾表示,“將單個或多個外國投資者直接或間接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的股權比例限制放寬至51%,上述措施實施三年後,股權比例不受限制。”記者則瞭解到,2018年推進這一政策落地的細則是證監會的重點工作。

這也意味著,將有更多國外的證券期貨機構湧入國內市場,並且是在更加寬鬆的環境下執業。

“目前最新一批合資券商基本上都依託於CEPA框架,而早期的合資券商在種種束縛下情況都不好,但持股比例放開後,相關的監管限制會變少,國外金融機構能做的業務會更多,相信在證監會的細則裡,國外的金融機構將更多地能夠參與到國內資本市場中來,這將對現有行業格局產生衝擊。”一位中金公司的人士1月31日對記者表示。

對於這一局面,此前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便公開指出:“中國證券期貨行業整體服務水準和競爭能力還達不到國際先進水準,還不能充分滿足中國經濟升級發展和全方位開放的需要。有序推進金融業的雙向開放,既是對外資來華展業訴求的積極回應,更是中國金融業自身發展的必然要求。”

田利輝也指出:“少數優秀國際金融機構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入我國資本市場,會對我國相關從業機構產生技術外溢效應和鯰魚效應,激發我國金融從業機構的活力,通過近距離學習和模仿實現趕超和創新,在競爭中提高我國金融機構的核心競爭力,從而獲得參與國際資本市場的能力和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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