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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7月1日起實施

中国证券网
2017-05-1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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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證監局積極部署相關準備工作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上證報記者獲悉,為進一步推動《辦法》貫徹落實,近日深圳證監局指導深圳市投資基金同業公會舉辦“深圳資管行業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專題培訓會議”,解讀並部署《辦法》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

會上,中國證監會投保局有關負責人對《辦法》的起草背景、定位和思路、主要內容和落實要求一一講解。與此同時,深圳證監局相關負責人分析了因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當而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的典型案例,並對落實《辦法》作出了具體工作安排。此外,還有兩家行業機構在會上進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經驗分享。

據瞭解,會議要求各經營機構進一步統一思想,加深對《辦法》重要意義的認識。《辦法》作為我國市場首部專門規範證券期貨市場適當性管理的部門規章,完善了適當性管理的制度體系,統一了適當性管理的基本標準,突出強調了經營機構所要承擔的投資者分類、產品或服務分級、適當性匹配的義務和責任。同時,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是防控金融風險的重要環節,構築了投資者進入資本市場的第一道防護線,將從源頭上減少因適當性管理不當而引發的投訴,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和針對性地開展風險管理。此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符合行業和機構的長遠利益,牢固樹立“投資者利益至上”的展業理念,將有利於提升投資者信任,贏得同行尊重,從而形成可持續發展的核心競爭力和誠信共贏的行業風氣。

會議強調,要從公司自治、行業自律、行政監管多個方面推動《辦法》的貫徹落實。一是經營機構切實承擔應有的義務和責任,主動對照並修訂完善相關制度、風控、流程等環節和規則,做好人員和技術系統準備,加強對投資者資訊的瞭解、分類和追蹤,設計科學合理的客戶與產品的分級匹配管理系統,將風險管理的理念引入適當性管理;二是做好行業自律;三是依法全面從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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