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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佈現金申贖類ETF新規

中国证券网
2017-09-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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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交所發佈《關於現金申贖類債券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現金申贖類債券ETF的交易制度,但在業內人士看來,新規或延長申贖流程,降低資金周轉率。

《通知》包含3條規定,一是當日買入的現金申贖類債券ETF份額,當日可賣出。第二,當日申購的現金申贖類債券ETF份額,清算交收完成後方可賣出和贖回;當日贖回的現金申贖類債券ETF份額,於贖回當日日終註銷,贖回資金到賬時間以基金合同約定為准。三是現金申贖類債券ETF投資於債券現券組合,比照債券現券組織交易和管理,具備本所債券現券交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均可參與其申購和交易。

在此之前,上交所曾在2013年發佈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ETF業務指南》,對比2013年的業務指南和最近發佈的《通知》,最大的區別在於第二點規定。

2013年版本稱,“當日申購的債券ETF份額可以贖回,當日贖回債券ETF份額獲得的債券可以用於申購。”但最新規定對現金類債券ETF的當日賣出和贖回,多了清算交收的流程。

上海證券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師聞嘉琦對此表示,ETF採用的是T+0交易,投資者可以在成交當日內交收前全部或部分賣出,使單筆資金可單日多次迴圈。新規出現之後,要求清算交收可能會降低投資者的資金周轉率。

滬上某量化類私募投資總監也對此稱,申購此類ETF,要清算交收完才能賣出,會導致整個流程慢1~2天,不利於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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