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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仍存在五方面問題

北京
2016-11-0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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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4日通報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專項檢查情況。總體來看,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制度進一步健全,但仍存在五方面問題。 通報顯示,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制度進一步健全,內控水準和業務規範程度有所提高。

但檢查也發現,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在以下方面仍存在問題:一是盡職調查不充分;二是工作底稿不完善;三是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有效執行;四是簿記建檔管理鬆懈;五是受託管理未勤勉盡責。

根據發現問題的情形不同,證監會採取了以下措施:對內部控制不完善,存在直接參與信用評級報告修改,損害評級工作獨立性行為的1家證券公司採取6個月暫不受理其與行政許可有關的公司債券承銷業務申請文件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存在未有效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未勤勉盡責督促發行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行為的1家證券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其他在盡職調查、簿記建檔、工作底稿管理等方面存在一般性問題的證券公司,由派出機構談話提醒,督促其及時整改。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今年7月,證監會組織部分派出機構開展了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專項檢查。這次專項檢查針對性地選取了債券承銷業務規模增長較快的中小證券公司作為檢查對象,重點對其制度建設完備性、內控機制有效性、盡職調查充分性、債券承銷和受託管理業務合規性等4個方面進行了檢查。 據瞭解,證監會下一步將繼續堅持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原則,加強對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引導證券公司依法合規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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