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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內閣將允許社會企業享受稅務優惠與財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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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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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10日批准了一項促進社會企業發展的法律草案,旨在促使企業更多地關注社會責任。總理府谷薩部長說,該法案將允許社會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和國家財政援助。該法案草案將在稍後提交給國家立法議會進行審查。

該法案要求社會企業將其70%的利潤分配給社會或投資於社會企業業務,只有30%的利潤作為紅利分配給股東。對社會企業進行投資或捐贈的企業,還可享受100%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創業資金援助、利率補貼和研發支持。

該草案要求在總理府的監督下建立一個公共部門——國家社會企業辦事處,同時政府向其提供年度預算和社會企業基金。該基金將從公共和私營部門的捐贈中籌集。與此同時,當局還將成立國家社會企業委員會,制定促進社會企業發展和規範社會企業的總體規劃。

穀薩預計,新法律一旦頒佈,將有助於在全國建立1萬家社會企業。目前全國已有300多家社會企業。他說,大約有2.5萬個非政府組織、8萬個合作社和一些公司可能升級為社會企業。此外,內閣週二還批准了一項關於將私人信託作為富人管理財富工具的草案,以期防止富人將資產轉移到海外。該草案將允許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或特定法律人士成為受託人。

根據《民商法》的規定,只能根據具體的法律建立信託。例如,在資本市場進行交易的信託受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督。

消息人士稍早表示,政府長期以來一直要求在特定法律下設立信託基金,以防有人利用信託基金欺騙他人,如不瞭解資本市場的人。但他補充道,如今人們更瞭解資本市場,一些富人已將資產轉移到海外的私人信託基金,如新加坡。

消息人士稱,在泰國積累的財富和海外匯款並沒有給泰國帶來好處,但隨著遺產稅在幾年前開始生效,這種資金外流的浪潮只會加速。如果被繼承人不想把財富傳給他們的繼承人,他們可以選擇建立信託基金來管理他們的資產。

2016年生效的遺產稅要求,遺囑中遺贈超過1億銖的繼承人要繳納超過1億銖部分10%的遺產稅,但如果受益人是捐贈者的直系後代,遺產稅稅率將減半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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