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年底,瑞典全國裝機約4002.9萬千瓦。其中,水力發電裝機1618.1萬千瓦,占比40.4%,非水可再生能源裝機1161.62萬千瓦,占比29%,核電裝機907.6萬千瓦、占比22.6%,地熱發電裝機315.58萬千瓦,占比7.9%。
2017年,瑞典全年發電量約為24124億千瓦時。其中,水電占比41.84%、核電占比40.02%、其他可再生能源19.80%、火電占比2.80%。
瑞典實行階梯定價,截至2017年3月,工業用電價格最低為0.28元/千瓦時,最高為0.89元/千瓦時;生活用電價格最低為0.95元/千瓦時,最高為2.60元/千瓦時。
電力組織機構
一、管理環節
企業、能源和通訊部是能源企業的管理部門,負責電力政策的制定。
瑞典能源局隸屬於企業、能源和通訊部,負責電力政策分析與實施,開展電力系統資料統計,以及電力系統管理等職責。瑞典電力市場督察組隸屬于企業、能源和通訊部,負責對電力、燃氣以及地區供熱市場進行監管。
二、發電環節
瑞典大部分發電資產由三大公司掌握,分別是Vattenfall、E.ON、Fortum。其中,Vattenfall是瑞典政府100%控股的國有企業,在瑞典總計裝機1721萬千瓦。E.ON在瑞典總計裝機560萬千瓦,其中約180萬千瓦為可再生能源。Fortum在瑞典總計裝機470萬千瓦。目前,三家公司擁有瑞典80%的裝機容量。
三、輸電環節
瑞典國家電網是輸電系統的運營商,擁有並運行國家高壓輸電線路,負責系統短時平衡及安全。
四、交易環節
1995年10月,挪威和瑞典決定建立一個電力聯合運營中心,並於1996年1月投入運行,成為第一個跨國交易的電力市場。芬蘭和丹麥分別於1998年和1999年加入,由此形成了現在的北歐電力市場(Nord Pool Spot Market,“NPS”)。北歐電力市場經過多年的完善,目前已形成以現貨市場為基礎,輔助服務市場和金融市場為補充的市場機制。各市場之間互相協調運行、有機結合,共同構建了一個體系完備、功能完善的市場交易體系。
現貨市場為各類市場參與者提供電力交易的場所,形成即時反應系統供需狀況的價格,為金融市場提供一個合理的價格信號;輔助服務市場為修正現貨市場出清結果與實際運行之間的偏差提供一個保障,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金融市場為各市場成員規避現貨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提供了多樣化的合約,合約的結算最終也以現貨市場的價格作為依據。
能源政策
瑞典國家能源局制定了《電力市場和燃氣市場指導書》並由瑞典電力市場督察組負責監督電力和燃氣市場交易。此外,國家能源局還制定《新能源指導書》,計畫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費比例占其全部能源消費總量的49%。
從2003年起,瑞典政府實施電力“綠色證書”(Green Certificate)制度,以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普及和發展。瑞典政府要求所有供電商和相關電力用戶必須購買與其售電量或用電量相應比例的電力綠色證書數量。因此,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商通過出售綠色證書獲得售電之外的額外收入,從而刺激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如果承擔配額義務的帳戶電力綠色證書數量不足,則未完成部分將面臨綠色證書均價1.5倍的罰款。“綠證”體系最大的好處是政府對電價的干預降到最低,政府只負責提供一個強制性的基礎配額,之後的可再生能源電價完全通過市場機制調節。
儘管由供電商購買綠色電力證書,但最終綠色證書成本由終端電力使用者承擔。由於電價幾乎完全靠市場機制調節,投資商也有了更多的選擇,其不僅可以選擇直接投資風電和光伏電站的建設,還可以選擇投資電網和儲能設備。2011年,挪威也加入到瑞典的綠色電力證書體系中,兩國合作開通了聯合的綠色證書市場,使得“綠證”能夠在兩國間交易。
電力交易市場
作為歐盟的重要成員,瑞典一直是電力自由市場的先行者,從1990年代中期就開始了一系列重大改革。瑞典開放電力生產和交易,並與芬蘭、挪威和丹麥一起,構成跨國的“北歐電力市場”。
北歐電力市場不僅在於創建一個通用的電力交易平臺,同時可以減小參與者之間的障礙和差異,包括建立共同的電網規劃和輸電標準等。北歐各國政府還致力於建立一個自由選擇供應商的共同零售市場,這一重大步驟的初步目標是在2010年完成。然而截至目前,零售市場電力仍然是國家性的。不過,北歐輸電系統運營商(TSO)已經商定了協調平衡管理原則,而北歐的能源監管機構(Nord REG)正在努力協調資料交換和計量系統,以形成一個共同的平衡的北歐體系。
SWOT分析
一、優勢
作為北歐電力市場和歐盟的成員,瑞典在構建體系完備、競爭激烈的自由電力市場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非水電可再生能源已經很好地融入到電力市場中;得益於良好的商業環境,瑞典電網基礎設施非常發達,且仍在進行改善和加強。
二、缺點
瑞典電力市場顯示出疲軟跡象,核電發展滯緩;高度依賴水電和可再生能源,因而天氣狀況至關重要,存在不確定因素。雖然電力市場全面開放,但市場集中度仍然很高,相對較少的公司主導著市場;低批發電價使電力部門投資吸引力下降;小型企業或新興企業進入電力市場的門檻相當高。
三、機遇
瑞典的地理位置和現有的基礎設施允許它從貿易中受益(例如北歐電力市場);瑞典核電站的關閉可以刺激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的增長;歷經幾十年的民主政府,瑞典的中右翼聯盟已經有了推進市場自由化的計畫,包括私有化行業;北歐電力市場以後更強大的互連性,將為瑞典過剩的電力創造一個輸出管道,有利於提高批發電價。
四、威脅
北歐電力系統的水電容量很大,而水電易受乾旱影響,因此可能會造成批發價格的較大波動;瑞典逐步淘汰核電的計畫可能對該國的能源供應體系的可靠性構成威脅。
預測與展望
瑞典是京都議定書成員國,並致力於完成歐盟2020協議中的要求:減少碳排放,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份額。由於水電和核能的比重很高,瑞典在碳排放方面表現良好,並將繼續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根據對歐盟的承諾和國家制定的目標,到2020年,瑞典溫室氣體排放量將比1990年減少40%,同時可再生能源消費量要求占總體能源消費量的50%。
過去十年間,瑞典的可再生能源由於大型水電較低的生產水準,發電量比預期的少。因此,瑞典更專注于其他可再生能源,例如:生活垃圾、固體生物質、海上風電和光伏發電。
此外,瑞典政府計畫逐漸關停核電以增加可再生能源的消費比例。
瑞典電力體系的變化將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未來四年內關閉三座核反應爐的計畫的影響,核能約占2016年發電總量的39.7%,而到2020年將會減小到30%。因此,瑞典將日益依賴于可再生能源(包括水電)的供應。而發電量的逐漸下降和電力消費的不斷增長,將導致瑞典從挪威和其他相鄰國家購買電力。
水電在國家電力消費中占比最高,所以降水量是瑞典發電量的關鍵決定因素。多年以來,瑞典一直是電力淨出口國。然而,在乾旱時期,它需要依靠丹麥和芬蘭的燃煤發電來彌補短缺。國家的核淘汰政策將使今後十年的電力進口變得更加明顯。
天然氣和燃煤發電在瑞典電力消費中起著微不足道的作用,分別占比 0.4%和0.6%。這種狀態在未來幾年不會改變。
核淘汰階段留下的發電缺口在一定程度上由水電補充。但是,由於瑞典的水利資源幾乎已完全利用。
此外,政府已經規定新專案將僅限於小水電。因此,非水電可再生能源將是彌補電力短缺的關鍵,日益增加的生物質能將成為瑞典未來五年的基礎電力負荷的重要來源,並意味著熱電聯產(CHP)項目的發電量將會增加。
(作者單位:華電電力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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